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孙晓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5日就《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举行听证会。对于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绝大多数物业公司代表认为标准过低,而业主代表则希望保持不变。
据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处长齐佳介绍,今后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协商确定。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标准为:普通住宅物业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9元,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
5日进行的物业费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对物业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表示基本赞同,但希望对部分条款进一步细化、调整。对于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北京北宇物业管理公司的代表刘巧丽、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徐北风、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狄尚志都认为,标准过低。他们认为,考虑到人工成本、水费、电费连年涨价等因素,在现有的标准下,很难保证能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作为业主代表的退休职工黄功臣表示,相关的物业收费标准能不上浮的尽量不要上浮,“不要给老百姓一开听证会就要涨价的印象”。房山区碧桂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志远认为,北京市城八区和郊区的具体情况有着很大的差别,希望在制定相关标准时考虑到差异性。参加听证会的大多数业主代表提出,希望政府部门加大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共设23名代表。其中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听证代表库中推荐7人,房山区、怀柔区推荐业主委员会代表2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代表7人,北京物业管理协会推荐经营者代表4人,北京市工商业物业管理商会推荐经营者代表3人。今天有21名代表到会,2名未到场的代表提供了书面发言。另外,本次听证会还设有10个旁听席位。
北京市物业管理从1995年开始起步发展。截止到2005年4月底,北京市有物业管理企业23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实现物业管理的项目4204个,面积29647.56万平方米,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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