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6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大学入学指定科目考试连续几年发生集体舞弊事件,特别是今年又查到以黄太民为首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舞弊事件,但扁当局对这些破坏考试公平秩序的行为无法可罚,台联党团5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政府必须拿出魄力,维持入学考试的公平性。
据报道,台联党“立委”提出“刑法第137条妨害考试罪”的修正案,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罚金,同时将全岛入学考试纳入规范,并加重处分组织舞弊行为,遏止作弊歪风。
台联党认为,“刑法”之所以规定考试作弊刑责,是因严重危害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造成他人权益的受损,所以才有“刑法第137条妨害考试罪”的存在。
同理,大学指定科考每年超过10万人报考,几乎升学的学生都要过这一关;如果大考作弊无罪,岂不是鼓励学生加入作弊的行列?如果当局无法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那每年大费周章的办这个考试又有何意义呢?因此,台联党“立委”提案修正“刑法”第137条,增列第2、3、4项条文,将全台性考试纳入刑法规范中。
台联党希望第二会期“立法院”能尽速通过遏止作弊的修正案,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台联党指出,今年台岛大学指定科考又查到试场舞弊的情形,尤其黄太民为首的集体舞弊更是有组织、计划性的犯罪,严重影响大学考试的公平性。
台联党还说,台湾从1998年起几乎年年都会出现入学考试抓到集体舞弊的情形,而且作弊方式从过去单枪匹马的护航打pass,变成以手机、电波等高科技、集团化的作弊行为;坊间甚至宣称没考上不用付钱,到考上为止的“作弊保证班”;作弊集团明目张胆的作风,根本是吃定当局“无法可管”。即使事迹败露,顶多撤销枪手及考生的学生身份及应考资格,对幕后获取暴利的作弊集团根本不痛不痒。
台联党认为,当局无法遏止这种行为的原因就是大学考试不属于“国家考试”,所以作弊根本不犯法。而过去教育部门曾经讨论过要将入学考试纳入,但却因对学生“宜教不宜罚”的落伍观念而迟未行动。
为阐明观点,台联党团举出了3个案例,通过检视这些案例,证明首谋者根本不是学生,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以作弊牟取暴利,逍遥法外。
【案例一】:1998年大学指定科考宜兰考区发生的集体舞弊案件,嫌犯林子正及四名枪手最后都因为无法可罚,获判无罪。
【案例二】:2002年警专入学考试集体舞弊案件,主嫌管业平协助四名考生考入警专;2003年消防人员特考,管业平、黄皓泽及四名枪手再度集体舞弊遭查获;管业平遭求刑1年2个月,黄皓泽等人则缓起诉处分。2003年7月管业平等人再度报名大学指定科考,该舞弊集团估计获利5000万元以上。
【案例三】:2005年大学指定科考,台南考区意外查获电子舞弊行为,主谋陈进福及邱姓枪手目前接受侦讯;高雄考区由黄太民等11名枪手集体舞弊遭查获,该集团一年获利1000万元以上。(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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