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河南读者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公告,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公告中明确规定月饼销售不得搭售其他商品。公告指出,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此外,经营者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对月饼进行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小小月饼你有罪,吃坏了党风吃坏了胃”。现如今的月饼早已不是单纯的一种食物了,月饼盒就是“百宝箱”,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装得下。2003年中秋节曾有标价31万元的“中秋月饼加住房”;2004年中秋节曾有卖价18万元、内含一件纯金金佛的月饼礼盒。除此之外,诸如高档洋酒、高档茶叶以及镀金刀叉等杂七杂八的物件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自从“天价月饼”问世之日起,它就被扣上了一顶“疑似受贿工具”的高帽子,口诛笔伐之声一浪高过一浪。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四部委联合叫停“天价月饼”无疑是积极的,既是对市场竞争的一种规范措施,也是对民意的一种回应。
不过,在为叫停“天价月饼”拍手称赞之余,有个问题却不得不考虑——“叫”是“叫”了,就怕它不停。天价月饼的出现不是一天两天了,老百姓的牢骚也早就不是一点半点,但吵吵了这么久,人家依然是年年热火朝天、供销两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些“吃者不买,买者不吃”的东西其实就是为了“孝敬”那些实权派准备的。如果他们手中的权力得不到根本的约束,这种变相行贿受贿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叫停几个月饼又能有多大实际作用?此次叫停无非是限制了月饼的过度包装以及搭售现象,既然不让在月饼盒子里装金佛了,如果把金佛填到月饼肚子里呢?或者,干脆把金佛磨成粉,制成一个什么金箔月饼呢?——只要还有那些贪嘴的猫在,它们还愁找不到可以偷腥的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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