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率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等省市试点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符合计生政策的老人每月有了一定的固定生活来源,为打破“养儿防老”传统提供了制度性基础。同时,计划生育政策也从单一的“处罚多生”转变到“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农村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从被动到自觉的喜人转变。
人口专家普遍认为,“奖励少生”制度如果不断完善,将改变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家庭养老制度,真正缓解当前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状,从而破解农村计划生育难题。
农民缺乏养老保障
据省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介绍,我省总人口将以年均30万人速度增长,预计2022年左右达到9207万以后,才能实现零增长。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的距离依然存在,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农村。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人口性别比偏离正常值的主要区域也在农村及农村流动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西南财大人口所博导刘家强说,农民之所以坚持生育多胎,特别是要生育男孩,观念落后只是表面原因,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村的家庭养老体制——如果没有男孩和多孩作保障,农民养老将陷入困境。目前在农村,生育男孩是重体力劳动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需要,家庭养老模式是产生男孩偏好的经济基础。
即使已经生育男孩的家庭也不一定能获得养老保障,一些家庭的子女结婚后如果离开,家庭养老模式立即会陷入困境。金堂县栖贤乡岳公村计生户何明权家以种粮为生,年均收入1000元左右,唯一的儿子结婚后,带着媳妇到外地打工去了。“当初以为养儿可防老,没想到现在竟没个人在身边,一年能给我100块钱就算不错了。”他说。正是由于一些贫困山区农民缺乏收入保障,“老了以后怎么办”成为广大农民最大的担忧。
刘家强认为,如果不解决农民养老保障,任何计生宣传都显得苍白无力。目前城市养老制度正在不断完善,农民也应获得相应的养老保证。必须通过一种制度设计,既鼓励农民的计生行为,又要在国家财政的可承受范围之内解决问题。
“奖励少生”尝试破难题
2004年初,国家出台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政策,规定“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妇年满60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这个制度已率先在四川等5省(市)试点。去年,我省首批128138名奖扶对象应获得的奖扶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今年的对象摸底调查已开始启动,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出资1.2亿元,对全省20万名早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进行奖励扶助。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将生育子女数量符合相应时期法规和政策规定、现有两个女孩的夫妻也纳入了奖励扶助范围。
“做梦也没想到,老了还能得到政府的养老钱。”提起奖扶金,南部县河东区永定镇农民刘朝金笑得合不拢嘴,“以前都说养儿防老,我看未必,再过三年我老伴也符合政策了,到时我们每月能领到一百多元,这可是我们每月开支的一多半,基本不用担心老了没人养了。”
据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何天谷介绍,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获得了群众的普遍了解和认同,对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巩固低生育水平,缓解干群关系产生了积极作用。部分群众自愿放弃了再生育指标,许多想超生的群众打消了念头,全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逐年激增。
综合推进尚需时日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试点工作在获得群众广泛支持的同时,老百姓和基层干部也普遍担心奖扶制度会因为资金压力而停顿。大英县蓬莱镇吊脚楼村48岁的刘志合说,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特别希望这个政策能延续下去,希望等到自己60岁时这个政策还存在。
大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王文新认为,试点工作确实是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获得奖扶金的人数将越来越多,基层财政将难以承担。现在刚让群众尝到甜头,如果今后停下来,基层干部将无法面对百姓。
人口专家们纷纷呼吁,农村养老制度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比较宽,需要进行综合推进。当前应当将这项探索法规化,便于地方政府宣传时有法可依,消除农民的顾虑。同时,及时总结奖扶制度试点中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地区,随着试点范围扩大,要找到对策使奖励资金得以长期保证。建议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微调,如对妇女享受奖扶年龄降低到55岁,与国家退休政策保持一致等,使其更符合农村实际。更主要的,是通过制度创新,探索与农村养老、民政、社保等涉农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农村养儿防老传统的根本性改变。
本报记者徐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