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对危及浙江嘉兴30万居民安全的“6·27”重大跨省环境污染事故已查出肇事者,浙江已向江苏方面提出赔偿和追究肇事者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和南京大学环科所有关责任的要求。
40吨废液偷偷排放水源保护区
7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组织苏浙双方在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宣布已查明“6.27”重大跨省环境污染事故原因:2005年6月21日上午11时30分,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厌氧罐发生爆裂,其中30至40吨含有高浓度COD废液溢出(COD是城市饮用水主要污染物,其废液浓度高达15000-30000mg/L,严重超标),暂时存放于企业集水池中,到了6月26日,该企业偷偷将废液用水泵打入澜溪塘河,造成河水变黑,危及下游浙江嘉兴30万居民饮用水安全。国家环保总局还同时查明该企业有私设暗管、暗道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
鉴于事故事实已经查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提出了三条处理意见:一是要求江苏省环保厅依法查处企业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其责任;同时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处理结果要在半个月内上报总局。二是对肇事企业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是否能继续在原地开办下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三是对受害群众要进行赔偿。
浙江环保局:要求关闭肇事企业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阐明浙江的意见: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是一个容易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项目,但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科所对该项目排污口的下游800米处就是嘉兴市新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大情况视而不见,没有对项目必然会对饮用水源造成重大影响的事实作任何调查分析,更没有提出任何保护措施,还违反环评需要有关公众参与的规定,没有在其影响范围内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更没有听相关地区环保部门的意见。为确保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浙江环保局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关闭。
江苏环保厅:重新论证环评审批
由于这是一起跨省污染事故,对于浙江省环保局提出的要江苏方面重新编制、审查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要同时追究原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科所的责任的要求,江苏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回应:正在对该项目的环评审批重新进行论证,研究其合法性。记者 张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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