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七月七日电(记者赵江涛)良好的教育意味着会改变人一生的际遇,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是追求“社会公平”、塑造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支点。在本届全国政协常委会上,众多政协常委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轴,对“教育公平”话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任玉岭常委在会上指出,“教育公平了,社会才能公平,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能有保障。”“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就是靠国家教育资源配置的支撑,靠国家财政的保证。但由于财政使用和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已经使教育的不公平愈演愈烈,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四重四轻”的思维惯性:一是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二是重城市教育,轻农村教育;三是重发达地区,轻欠发达地区;四是重少数重点学校;轻多数普通学校。
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任玉岭认为首先要解决好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应出台政策禁止所有学校乱收费,更要取消“择校费”,使重点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进行择优录取;解决重点学校办分校的问题,建议对重点学校所办的民办分校、股份制分校应坚决取缔,以保证重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其示范带动作用。
这位委员同时也认为,高校的招生问题也是教育不公平的大问题,在北京能上清华、北大的考分,在一些地方连重点大学都进不了;在北京能上其他重点学校的考分,在一些省则无学可上、自然落榜。任玉岭建议尽快打破这种不公平,实行不分地域、不分学校、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的全国范围内的公平竞争。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认为,在肯定中国教育事业取得成绩的同时,应清楚地认识到,教育投入不足、教育投入主体错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依然困扰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和谐持续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如何保障全体公民特别是农村家庭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平性,日益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新挑战。
他提出,要将维护教育公平确立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义务教育阶段,牢牢树立公平优先效率的观念,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公平和效率并重的方针。同时,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大调整教育资源内部分配、城乡分配、区域分配、校际分配的力度,逐步调整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负担的比例,建立由中央、省、地、县四级对教育经费的保障供给机制。
台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李敏宽则对职业技术教育表达了他的关注。李敏宽认为,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实行社会公平竞争机制基础上的教育分流,是社会进步所需要的教育措施,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社会分工和不同发展程度个体的合理结合。两者并举,构建健全的教育体系,是国家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水平的重要途径。
对于“教育公平”问题,李敏宽委员的理解时,教育公平并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应该是在承认人的差异性前提下,根据学生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的程度不同慎重分配教育机会,使学生可以有效利用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最大程度地取得学业成功、实现发展,而不是根据家庭出身、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外部因素。他指出,教育公平的真正标准应当是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来享受不同的受教育权利,实行教育分流、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重的教育体系、教育制度,符合教育公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