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清理拖欠2173.7万元
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公布了海口市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贷款专项清理工作的结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该市共清理拖欠2173.7万元,占原拖欠的93.6%,全市各区、各单位基本完成清欠任务,清欠比率大都在80%以上,琼山区、海口市国税完成清欠达到100%。目前仍剩余16人欠贷款本息款149.04万元。
据了解,截至2003年12月30日,海口市共有473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322.7万元,所拖欠的贷款占全省的26%,排在全省各市县的首位,其中个人数额最大的本息达到722万元。
这些贷款80%以上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拖欠的,拖欠时间最长的达20年之久。全市473名欠贷人员涉及市、区、乡镇机关以及教育、卫生、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系统公职人员,其中95%以上为乡镇基层公职人员,科级干部40多人。
据悉,这些贷款有的贷款用于建房、子女上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还贷;有的贷款用于发展农业经济或做生意,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项目亏损而无力还贷;也有一些基层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影响,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借口,与个别信用社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在没有任何信用保障的情况下多次反复贷款,久拖不还。此外,“老赖户”多也是海口市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特点之一,大多数欠贷人员经过信用社多年、多次催还,都无动于衷,甚至相当部分公职人员压根就不想还贷,给清贷工作
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海口市的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专项清理工作从去年4月份开始,由于刚开始有些单位对清贷工作认识存在偏差,工作力度不够,去年开展清贷工作成效不明显,全市清欠率不足20%。
今年3月25日央视对此进行了曝光,之后,海口市明确提出清贷工作目标,要求在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清贷任务。接下来的清欠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实行责任包干制,按照行政管辖和干部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清欠任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实行部门包干、领导包干、个人包干制度,一抓到底。综合运用组织、行政、纪律等多种手段,并强化惩罚措施,对超过规定期限没还清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五不一停扣”措施:不能调动,不能提拔,不能加薪,不能给予评优表彰,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超期不还清的,做停职、扣薪处理,发给一定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偿还贷款。在清欠过程中,海口各区、单位都在办公区张榜公布拖欠名单,全市先后共对20名欠贷人员进行停职处理,其中免职一人,媒体曝光拖欠人员35人次。
经过一年多的清理工作,截至2005年6月30日,海口基本完成了清欠工作任务。共清理拖欠2173.7万元,其中收回贷款本息1213.4万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960.2万元,全市有还款记录的471人,全部结清本息的438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19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作将对剩余欠贷户,按照还贷协议进一步跟踪,督促其按计划还贷。(8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