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电(记者刘世昕)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表示,7月5日,该局组织专家对清华大学的环评报告书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该报告结论,要求圆明园管理处对东部湖底防渗工程进行全面整改。
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是否构成对环境的破坏引起了广泛争论。由于未经审批、未批先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而被叫停。随后,圆明园管理处委托清华大学等单位对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这一评价报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圆明园东部尚未实施湖底防渗工程的区域,不再铺设防渗膜,全面采取天然粘土防渗。
此外,具体整改措施包括:绮春园除入水口外,已铺的防渗膜应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边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长春园湖底高于40.7米的区域要立即拆除防渗膜,回填粘土,湖岸边也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对福海已经铺设的防渗膜进行全面改造。
针对圆明园不同区域,分别施以全拆、部分拆、改造、回填等措施,国家环保总局的很多要求“具体而翔实”。
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应统筹规划圆明园内用水,尽可能利用中水,保证来水的水质,水体质量也要严加保护,防止污染。
潘岳说,在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位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圆明园确有必要采取综合的节水与补水措施,以防止湖水的过度渗漏。但由于该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遗迹内实施,且事先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少对湖底防渗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论证,没有对各湖体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选择更加适宜的防渗方式,铺设防渗膜阻碍了天然地层中地下水的下渗过程。
环评报告称“防渗膜目前并未被证明有毒性”,对此,潘岳表示,天然防渗方法显然比铺设防渗膜符合生态要求。该工程大面积铺设防渗膜“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应提倡的,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对于清华大学等单位在40天内完成了如此艰巨的环境评价任务,潘岳表示了赞赏,认为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环保总局对这一报告结论“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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