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七日电(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说,今天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公开一审宣判三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这三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是:被告人时德军、周清华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林远景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邓晓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三地法院分别对案件进行了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时德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清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罚金三十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林远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邓晓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时德军、周清华自二00三年十一月至二00四年五月,在未领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假冒美国礼来艾高斯有限公司原产的注册商标为“CIALIS”的药品,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十九万三千五百元;生产销售假冒美国辉瑞公司原产的“VIAGRA”(伟哥)的散装成品和半成品九千三百多粒。
被告人林远景于二00四年任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以单位名义组织生产、销售假冒ADIDAS和NIKE两种注册商标的运动鞋五千六百多双,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十七万六千七百多元。
被告人邓晓东等人自二00四年一月起,雇佣他人从福建等地购进假冒ADIDAS、NIKE、JORDAN、MCONON等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准备销售,被查获四千九百多双,价值人民币二十四万七千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