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人刘平昌兄弟俩的“朋友”遍及四川公检法系统,被逮捕时就得到了“判了就放”的承诺
一个成都籍的“香港居民”凭借多年的苦心“勾兑”(四川话即拉关系的意思)和金钱开道,居然可以把一个省的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厅级)、司法厅副厅长、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成都高新区政法委书记(副厅级)、成都青羊区的法院副院长,以及成都市公安局的副处长、民警、国有大型企业的副厅级高管等一干人全部拉拢来为其服务,视法律为儿戏,导演出一幕幕闹剧。
这是四川省查出的涉及政法系统官员级别最高、范围宽(公、检、法、司全包括)、涉案人员众多的一起典型的循私枉法案件。记者经多方调查了解,揭开了此案的面纱。
重案疑犯被判刑的同时就被释放,在看守所就订好了出国机票
2002年,成都五鑫实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昌因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被司法机关查办,但在其弟刘建昌的运作下,有关领导将本已由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受理起诉的刘平昌案交青羊区检察院起诉。
2003年6月1日,刘平昌被青羊区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年底,因刘平昌涉嫌在国内诈骗巨额资金,国家有关部门在调查刘平昌合同诈骗案时,调查人员发现刘平昌已于当年6月3日出境。
随后,调查人员在审理刘平昌案的成都青羊区法院发现了两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一是刘平昌被判处的刑期与其被羁押的时间相当,即刘被判刑的同时就相当于刑满释放;更有意思的是,刘平昌出境的时间与法院判决的时间只有两天之隔。由于预订出国机票一般都需提前数天,这就意味着刘还在看守所里就已预订好了出国的机票。是谁有这天大的本事轻易就放了刘平昌呢?
政法“高手”联手相助,疑犯出逃有惊无险
经过有关部门的严密调查,案情很快水落石出:刘平昌案案发后,其弟刘建昌找到了“老朋友”——时任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副院长的李宝成等人商量帮忙处理刘平昌案。李宝成允诺,一旦刘平昌案件到了青羊区法院,他会安排快审快判,并可“关满判满、判了就放”。
2003年,刘平昌虚报注册资本罪案被移交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刘建昌找到时任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的周建南商量,周便以该案在高新区审理会影响该区的发展为由,授意高新检察院检察长将刘平昌案退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此后,刘建昌又通过时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永敏和成都市检察院某副检察长要求成都市检察院将刘平昌案转交青羊区检察院起诉。
刘平昌案到了青羊法院后,2003年5月,李宝成果真兑现了承诺,他找到主审法官,要求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很快,刘平昌案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刘平昌被判处刑期恰相当于刘平昌关押日期。
在“勾兑”检察、法院的同时,对公安机关的“朋友们”刘建昌也没闲着,他通过送现金、送名表等手段,先后拉拢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副处长张平、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二大队副大队长吕聪、侦查员尹刚等民警,为其在看守所内的哥哥提供关照、通风报信传递案侦消息,甚至还退还了刘平昌被扣押的护照,为刘平昌的出逃提供了方便。
就这样,在刘建昌的运作下,在各位政法部门的“高手”的帮助下,刘平昌这个身负重案的犯罪嫌疑人得以有惊无险地出逃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