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雪柏 摄
原本是380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却不得不进行1000元/建筑平方米的精装修,要是不想要精装修,也行,这经济适用房您也别买了。为了买房,业主们不得不认了这“1000元/建筑平方米”的精装修标准,可是7月4日,看到令人大失所望的样板间后,业主们无论如何也忍不下这口气了。
看样板间大失所望
朝阳雅筑是青年路小区二期,属于经济适用房,政府核定售价为3800元/平方米。
7月4日一大早,看房心切的业主们就顶着大太阳来到朝阳雅筑施工现场1号楼内的样板间,要看看这1000元/建筑平方米的装修究竟是怎样的。记者随着业主们一起参与了看房。
从进入样板间开始,记者就不断听到业主们的抱怨声,“厨房的灶具、抽油烟机怎么换了牌子?合同上不是说是‘美的’的吗?这怎么变成了‘万和’的?还有这橱柜,合同上说是韩国进口的,这哪里像进口的橱柜?”“我怎么也找不到什么地方能放洗衣机!”“这哪里像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啊!”……
在参观的样板间里,记者看到几乎所有的户型都存在洗衣机放置位置窄小的情况;厨房的灶具和抽油烟机上的确标着“万和”的牌子,橱柜看不出来生产厂家。此外,只有卧室铺装了木地板,合同上说这种木地板是“数码木地板”,但没有标明品牌。业主对此也颇为不解,“数码木地板究竟是什么?”
有业主说:“样板间都装修成这样,我们的房子以后还不知道装修成什么样呢!”
一位业主发现朝阳雅筑销售部门一位负责人也在现场后,业主们立刻将该负责人团团围住。但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今天是以业主身份来看房的,至于房子的事情,属于房屋质量的可以找开发商,但是装修问题应该问装修公司,也就是广东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为业主签署的是两份不同的合同,城启只负责与购房合同有关的问题,至于装修,那是富银的事情,跟城启无关。
当业主纷纷反映签署精装修协议完全属于被迫行为时,该负责人立刻生气地反驳:“你们说被‘胁迫’,是要有证据的!”
精装修捆绑售房合同
业主代表吴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同时拿出一份认购协议和一份精装修协议,要求我们必须两份同时签字,否则就买不到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不得不签了精装修协议,否则我们根本就不会签。”
在场的十多位业主均表示当时的情形正如吴先生所言。同时,立刻有位姓张的业主拿出随身携带的精装修协议让记者看,并表示如果没有被胁迫,根本不会签这样的“霸王协议”。
在协议书上,记者看到装修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合同价款=所购单元的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根据开发商列出的“分摊原则”,业主必须为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配电室、泵房等公摊面积支付10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费用。同时,该协议要求业主签协议后,就要支付5万元的精装修备料款,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必须一次性结清全部剩余装修款。
在协议装修细则中,记者看到业主还要分摊公共部分的装修,甚至电梯、信报箱、墙面、吊顶也被列入公摊。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信报箱是所有小区必须配备的设施,而电梯、墙面、吊顶已经在购房合同中的“装饰、设备标准”中,也就是说,业主已经在房款中为这几部分付过钱了。
记者了解到,很多业主根本不想做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买经济适用房的多数都是收入比较低的人,每天都是拿着月票挤公交车的普通人,凑房款都不容易,怎么可能再花1000元/平方米的高价去装修?更别说是按建筑面积算了。要知道富力城的装修标准才一平方米800元啊!”
记者了解到,朝阳雅筑附近,均价7000元/平方米左右的罗马嘉园装修标准不过1000元/平方米。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北京,100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装修标准,已经相当不错了,一般都是中档偏上的房子才会采用。
开发商否认“搭售”
7月6日下午,记者拨通广东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经理刘志仁的电话,询问关于业主反映的精装修问题,刘志仁表示他不负责此事,让记者找一位黄先生。但是当记者拨通黄先生的电话后,黄先生却表示他刚调来北京并不了解这件事情,而且他并不是富银的人,而是城启的。
接着记者拨通了朝阳雅筑销售副总监赵先生的电话。赵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协商解决装修公司和业主之间的问题,将在近几天内出台一个让业主满意的方案,但他表示并不存在强行“搭售”精装修的事情,当初销售时开发商列出了三家装修公司(富银、冶金、恩平二建)和五个装修等级(毛坯、60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让业主选择。绝大部分业主选择了广东富银和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
当业主听到这种说法后却大感吃惊。业主吴先生说:“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也从来没听别人说过这种选择,如果有600元/平方米的选择,怎么可能选择1000元/平方米?”
律师认为装修协议无效
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王仕平律师认为,装修协议的内容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如果业主有文字证据能证明要买房必须选择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如此高额的精装修的话,根据《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可以认定这是一种“搭售”行为,不属于法律支持范畴内,而且经济适用房有很强的政策性,开发商无权定价,也无权变相定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依然有效,但是精装修协议是无效的。与此同时,如果业主能证明样板间的实际装修远远低于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的话,也可以从合同的履行上推翻该合同。
东华实业表示并不知情(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肖宾)作为青年路小区二期,朝阳雅筑目前属于东华实业(600393)名下的项目。7月4日,东华实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朝阳雅筑的装修纠纷事宜。
7月4日,东华实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通过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和资产置换后,置入的北京房地产项目为青年路安居小区项目和顺义“柏联别墅城”。东华实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青年路安居小区项目预计分两期开发,目前一期经济适用房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针对朝阳雅筑的装修纠纷事件,东华实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目前在青年路确有项目,但对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不是很了解。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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