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8日电(周梦榕、周志桥)湖北省高校首例校内申诉案近日审结,因盗窃被勒令退学的两名在校大学生重新获得了继续在校学习的机会。这次“改判”标志着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理念更加深入。
今年5月16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一学生郑某和童某因盗窃同寝室同学物品而被勒令退学。两位学生接到校处分决定后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为了占有别人的财物,而是为了对心存芥蒂的同寝室同学进行报复,学校处分过重。遂先后向学校刚成立不久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了申诉书。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介绍,接到学生申诉后,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了法学专家小组开展调查。调查小组分别找了两位申诉人的班主任、同学、本人及受害者,全面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由法学专家小组成员及教师、学生代表共14人参加的听证会。听证会讨论认为,对两名学生错误行为的定性是正确的,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是适当的,但考虑到事发后两人均有主动坦白认错情节且非屡教不改,学校还是应当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讨论意见上报校务会后,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原处分决定,给予这两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可风说:“对两名犯错学生的改判,在校内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最终我们还是认为,学生权益应该高于行政权威,学校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还要考虑到学校教书育人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