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7月9日讯(记者 吕一男通讯员刘广胜)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会议上,淄博市通报了一起对淄博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危化品严重安全事故。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对重点部位和相关企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将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2005年6月24日凌晨,淄博市张店区的淄博双杰化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一辆牌号为鲁CB0590的丙烯腈槽罐车,行至京沪高速公路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境内时,车辆发生了侧翻事故。事故导致罐内丙烯腈泄漏,驾驶员当场死亡,随车押运员重伤。事故救援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又引起挥发的丙烯腈气体爆炸,导致罐内丙烯腈从泄漏处开始燃烧,直至燃烧完毕自然熄灭。该事故造成了高速公路半道封闭30小时左右。
事故发生后,淮安市政府对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2个乡镇6个自然村、约2.1万人口进行了紧急疏散。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联合组成公路运输执法检查点,在淄博市与外地市的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交界处及剧毒化学品生产集中地区,设立危化品安全检查站,重点检查超限超载、车辆资质、运输手续、车辆状况,发现资质不全、车辆罐体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就地查扣。交通部门立即对全市所有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车辆,一律注销危化品道路运输营运资质;公安部门在清理、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中,凡发现“大吨小标”、“小车大罐”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整改期间不得进行营运活动。
会议要求,截止到7月13日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