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昨天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将房屋交易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与契税、营业税等一起征收。这位发言人明确,个人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国家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的一项税收新政策,而是早有明文规定,而且政策并未调整。
房屋交易必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具体分三种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两种情况可享优惠
在出售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还有两种情况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另外,对城镇房屋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强调,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要予以减免,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标准的住房,严格按照规定征税,对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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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涉及5种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昨天明确,根据国家税法和政策规定,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征税涉及的税种包括契税、营业税(附加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5种。
其中,契税是向买房人征收的税种,税率为3%至5%。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第二种营业税是向卖房人征收的,税率为5%。第三种个人所得税也是向卖房人征收的税种,税率为20%。第四种土地增值税同样为向卖房人征收的,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第五种印花税是向房屋买卖双方征收的一种税。根据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黄玉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