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龙江的阳光、月光广场地下究竟能否挖建大型停车场?这一项目自打提出就引起广泛争议。按照原定计划,明天应该是该地块结束竞买并出让的日子,但在业主们的强烈反对之下,该地块能否顺利售出不得不打上问号。昨天,鼓楼区政府有关领导明确向业主委员会表示,将根据民意,向南京市有关部门建议延期或停止该地块的出让。结合最新出台的《物权法》草案,这次的停车场风波无疑是一起甚为典型的案例。《物权法》草案成最新“维权”依据
昨天早上7点钟不到,62岁的丁德成教授就起床了。作为阳光广场业主委员会主任,他要在9点钟和其他几十位业主代表一起,到居委会与区政府的领导就停车场问题进行一次“对话”。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4月26日的一则公示说起———南京市鼓楼区政府为解决龙江10幢高教公寓及相邻地区停车难的问题,打算在阳光、月光广场地下挖建总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及配套设施。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业主在欢迎政府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同时,非常担心项目带来的安全问题。
此时,离停车场地块公开出让的期限只剩2天了。业主们纷纷表示:“这个时候不听我们的意见,什么时候听?”阳光广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万遂人还特地准备了刚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他对记者说:“对小区地下停车场这个项目,我们业主完全是享有建议权的。根据我们的调查,绝大多数业主都是不同意的。”据悉,2005年5月29日—6月1日,阳光广场业主委员会就地下停车场项目在全体业主中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有771户居民参加了投票,其中,赞成票仅占8.3%,反对票占87.3%,弃权票占4.4%。工程安全性成业主们最大担忧
根据《物权法》草案,不动产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禁止相邻权利人排放污染物及施放噪声等有害物质;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而这两点,恰恰是业主们在地下停车场项目中最为关心的,特别是安全问题。
河海大学77岁的土木工程专家龚崇准教授握着自己的分析材料说,建地下大型停车场将会破坏已建建筑物的“边载荷”,新开挖的车库将使住房丧失边载荷40吨/平方米,对建筑物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其次,龙江小区地处长江河漫冲击层,沉积年代短,有多条断层穿越,地下有丰富的地下水或承压水,基坑开挖后将以泥石流的形式外泄,使大楼开裂甚至严重倾斜。再次,车库进出口的交通状况,也会严重威胁到居民和学生的安全。
另外,业主们还对地下集中停车可能带来的尾气排放、噪音等问题感到担忧。业主质疑“先出让地块再评估”
然而,令业主们不解的是,规模这么大且隐患多多的一个项目,已经公示并要出让地块了,政府有关部门竟然至今没有做过任何工程可行性调查。建设月光广场1号楼、3号楼时,河海大学的光相崇教授是总监理工程师,他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已有47年,他说:“历来都是先立项,然后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对工程的气象、地质、地形、地貌等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包括环评和地质灾害评估),再经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才能进行市场化招投标,怎么能不经过可行性研究就直接进入地块出让程序呢?”
还有业主表示,虽然还没有可行性论证,但在市国土局挂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已明确:南京市鼓楼区阳光、月光广场地下空间33243.4平方米的用地性质是“公共停车库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和商业文化设施”,挂牌出让起价是1850万元。“如果评估通不过评审,难道政府还会把土地出让的费用再退还给开发商吗?”有关方面表示会重视业主的意见
鉴于以上原因,业主委员会昨天向鼓楼区有关方面提出了以下三个要求:一是延期或停止地块出让活动;二是尽快给出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环境评估和地质灾害性评估;三是顺应《物权法》草案的要求,充分听取业主们的意见。
对此,鼓楼区有关部门也有话要说。该区老城办负责人称,龙江小区10幢高教公寓现有居民2500多户,拥有私家车各等类车辆800多辆,但该地区现有正规的停车位不到300个,由此导致了小区内外的道路被大量车辆占用,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也无法入内。同时,小区私家车的数量还在持续增长,车位的供需矛盾将会更加尖锐。在施工过程中,打算打支护桩并进行基坑监控以确保支护结构及周边建筑、管线的安全;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停车产生的废气和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本项目考虑采用全自动停车设备。汽车熄火后只需停放在出入口的停车设备上,由电脑控制传送至停车位置,不会产生废气和噪音。
对业主们提出的上述三个要求,鼓楼区政府沈副区长表示,他们将会重视民意,向市里反映业主们关于地块延期或停止挂牌招标的要求,并且将最迟在13日上午告知业主委员会;再次,会向市里建议实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快报记者郑春平实习生黄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