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武威乡村干部轮奸农妇案历经一波三折后,又有了新的进展。7月6日下午4时许,该案唯一的女“强奸犯”赵桂花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后走出看守所。
法院办理取保手续
女“强奸犯”出所回家
7月6日下午5时许,记者得到赵桂花回家的消息后,立即来到武威市谢河镇采访。乡村干部轮奸农妇案在当地可谓妇孺皆知。但在五坝村谢金寿所居住的村庄,三五成群正在议论此事的村民看到记者乘坐的车辆后,立刻躲开了。当日下午6时30分,赵桂花在母亲和儿子的陪同下,回到了久违的家里,亲人相见,赵桂花泣不成声。
赵桂花告诉记者,还能从看守所出来,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她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有关部门对自己的行为描述缺乏依据,她自己也没有实施过什么犯罪行为。7月6日下午4时许,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武威看守所给赵桂花办理了实行取保候审的手续,她当时就对执法人员说,如果是自己的家人申请的取保候审就不出来了,等待法院判决、服刑期满后再出来,但她被告知是有关单位的决定,执法人员没有明确告诉赵桂花是什么原因对她要进行取保候审。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
两次被捕两次取保
赵桂花说,从2001年10月31日案发至今,她已经在该案中经历了两次被捕、两次取保候审的遭遇:2001年11月22日,赵桂花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捕,2002年11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04年3月10日,赵桂花因为涉嫌强奸罪再次被捕,2005年7月6日再次被取保候审。
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原告仍要向上反映
记者了解到,当地有一种说法,说该案的原告严琴(化名)为了能领取结婚证、准迁证、准生证,事先想和乡村干部搞好关系,因没有达到目的,遂以强奸罪告了他们。那么,对于赵桂花的取保候审和该案的最新进展,本案的原告严琴有什么看法呢?
记者随后在该村找到严琴的家,对赵桂花再次回家,严琴表示震惊,她说,以前向省高院打电话咨询过该案的进展,但她根本没有想到赵桂花再次被取保候审,严琴与其丈夫表示,他们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是事实,如果该案有变化,他们仍然要向上反映情况。
短时间内会有结果
辩方不愿发表观点
7月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案的部分辩护律师,他们说,目前省高院的判决还没有下达,他们不便发表观点。不过,他们仍然认为这起轰动全国的轮奸案缺乏基本证据。部分辩护律师认为:“赵桂花再次被取保候审,很可能成为该案一个新的转折点,估计省高院的法律文书在短时间内会有结果。”
文/图 本报采访组
- 案情回放
乡村干部轮奸农妇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10月31日中午1时许,武威市谢河镇五坝村谢金寿家中宴请该镇樊义学、王炳琪、赵永胜等干部,其间,被告人赵永胜提出把被害人严琴叫来,赵桂花匆匆赶到地里叫来了严琴,说是家里来了几个乡上的领导,让她帮忙做饭。被害人被叫到谢金寿家中后,赵永胜将赵桂花家的大门从里面锁住。其间,被告人樊义学、王炳琪、赵永胜、石生海、谢金寿要求被害人给其敬酒,并当众调戏、猥亵被害人,在被告人樊义学和谢金寿的帮助下,被告人王炳琪、赵永胜、石生海依次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下午4时许,被告人王炳琪、赵永胜、樊义学离开谢金寿家后,被告人石生海再次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至当日下午5时许被害人才被放回家。
2002年3月11日,武威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1月14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4年4月14日,该案重新开庭,后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 本报采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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