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一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去年中国工商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四万零一百七十一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主动的无偿的协助中外企业查处的,这在世界其它地区不多见。
李东生说,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情况,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商标法》规定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就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双轨制”。对商标侵权案件,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管辖权,不仅可以应当事人的投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而且可以依照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据介绍,在大部分国家,当事人遇到商标纠纷一般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比较费时费力。而在中国的行政保护则具有行动迅速、程序简便、查处速度较快、结案时间较短的特点,不但能够实现对商标专用权最充分的保护,同时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在中国,绝大部分的商标侵权案件都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而且其中大部分案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的。
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依送,严惩了一批商标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一至六月,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七十六件,移送商标犯罪嫌疑人八十八人,分别为去年同期的三点六倍和二点三倍。
李东生称,经过二十多年的商标法制建设,中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