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30分):住房使用期限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一般人所拥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应该怎么办?物权法草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
《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群众:“我听别人说,土地使用的出让金最早是房地产开发商交的,那么70年以后出让金谁来接着交,是开发商交,还是住户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参与《物权法》草案审议的专家江平:“因为现在开发商从城市从国家拿来(土地)那是几十亩地,几百亩地,他(开发商)一次交的很多,而你盖完楼已经在里面取得了,而且你只占有相当很小的一部分土地,这种情况下,再补交土地使用费,恐怕我每一家所摊用的土地面积,恐怕也就是连一分两分(其中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也就是说,即使《物权法》规定在7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由居民自己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出让金的数额也不必过于担心。
[新闻背景]物权法——调整财产归属的基础性法律
那么,什么是物权,物权法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是对有形财产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而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是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
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物权作出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已经并将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些法律在财产的归属、利用和保护方面还不完备,造成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关财产的许多行为无所适从,审判实践中有关财产的许多纠纷也无法可依。物权法就是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