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牛爱民、邹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著作权人的放映权为由,分别判处北京宜禾钱柜和美乐迪两家娱乐公司,停止侵犯涉案歌曲放映权的行为,并赔偿两家原告唱片公司各1万元。
据法院介绍,2003年11月27日,华纳唱片公司在北京宜禾钱柜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钱柜”首体店发现,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将华纳唱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即郭富城演唱的《分享爱》《有效日期》《国王的新歌》3首MTV歌曲,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华纳唱片公司认为,钱柜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放映华纳唱片公司上述作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华纳唱片公司的权益,给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另一个案件是正东唱片公司于2003年12月1日在美乐迪公司经营的美乐迪量贩式KTV发现,美乐迪公司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即陈慧琳演唱的《情人说》《真感觉》《一生一爱情》3首MTV歌曲,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正东唱片公司认为美乐迪公司侵犯了其享有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宜禾钱柜和美乐迪娱乐公司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内播放案件涉及的歌曲属实。两家公司未经当事唱片公司许可,在经营中提供播放相关的MTV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放映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对于华纳、正东两家唱片公司提出的高额赔偿,由于涉案的歌曲作品所获得的利润无法计算,两家唱片公司出具的国际唱片业协会的赔偿规则,法庭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