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接受王小姐咨询时称,此类事情无法立案
本报讯(记者卢梦曦见习记者任明勇)本报昨日17版刊登《悬红2000元寻狗》一文后,丢狗的王小姐昨日称,自己目前已陷入悲喜交加的境地。喜的是,有人称迷路的小鹿犬平安被人收留;悲的是,收留狗的人想将它据为己有。王小姐说,为了爱犬,她一家甚至急得到派出所报了案,还接连遇上了两个骗子。
捡狗者不愿归还
王小姐的男朋友早上收到一条短信,发短信的人称:“我前几天下午捡到了你的狗,……我希望能收留它。”男友急忙回消息,希望那人能立即归还,谁知那人又发消息说“希望能买下它”。
几次交涉无果后,王小姐伤感地说,小鹿犬毕竟是自己的,如果人家不还了,她只好向派出所报案。
对此事无法立案
随后,记者带着王女士一家的嘱托来到了较场口派出所咨询,值班民警称,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目前阶段还不能立案。民警解释说,首先王女士并没亲眼见到那条狗,不能确定人家捡到的就是自己丢失的,而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王女士确认了,可以先与其当面协商,如果还不归还,就可以通知当地派出所出面调解。
寻狗启事招骗子
伤透脑筋的王小姐说,一早,还有一名陌生男子来电,称捡到了她的狗,并要求王小姐先将2000元钱存至其提供的账号上,才将狗狗还给她。王小姐拒绝了该男子的要求。上午10点,她又接到了另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另一男子用同样的行骗方法打来电话。知道是骗局,王小姐没有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