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 李先恩
前不久我们在湖南省隆回、溆浦、新田等山区县调查时,发现了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当地一些不法种苗贩子把号称“金银花王”的山银花(又称灰毡毛忍冬)冒充中药材金银花,大量贩卖给农民。
这种号称“金银花王”的山银花,与金银花在外观上有诸多相似之处,而且确实如种苗贩子宣称的那样,产量高,开花期长,采摘方便。但是,山银花并不是金银花。虽然金银花和山银花都含有绿原酸,但作为药用成分的木犀草苷,金银花含量比较高,山银花含量很少。因此,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只规定了金银花为忍冬科忍冬的干燥花蕾或初开的花为正品金银花。
新版药典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后,中药处方以及各种饮片、提取物如冠以金银花名称,将只能以忍冬科忍冬为原料,否则将是不合法的。各种保健品今后也不得将山银花、毛花柱忍冬等冠以金银花之名。换言之,如果把山银花当作金银花卖,就是以假乱真,坑害农民。
传统中医处方中,均以金银花入药。日本、韩国、欧洲等的药典,也均以金银花入药。若将山银花当作金银花出口,将会对我国中药材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当前,湖南、湖北等省一些山区的农民,由于很多过去没有种过金银花,不辨真假,有的大量购买种植,有的甚至刨掉刚刚栽植好的金银花苗,改种山银花。
我们建议:在上述山区县加大新药典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认清“山银花不是金银花”。有关部门当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一些种苗贩子的不法行为。
(作者分别是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5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