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05年5月31日,海南省临高县城监大队原大队长邓善红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邓善红包养过6个情妇,而且6个情妇都为他生了小孩。而直至今日,邓善红的妻子和已经成年的女儿还始终无法相信他在外面包养女人。
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邓善红出事后,和以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案例一样,曾经躲藏在邓善红背后的情妇纷纷被“带”了出来。虽然贪官包养情妇早已不是新闻,可是邓善红情妇数量之多还是让人为之侧目,至于其情妇个个都为他生了孩子,更是让人拍案叫绝。
从1995年邓善红包养第一个情妇直至如今的10年间,6个情妇加上原配7个女人各司其职,居然能够长期相安无事;小小一座县城之内,邓善红为情妇出资建造的小楼就有4处之多,但是长时间内却无人过问。是邓善红善于伪装、掩藏得很深吗?恐怕并非如此。就连当地的一位摩的司机都说,“在临高某书店里有一个女人是邓的情妇,这事整个临城人都知道。”邓善红自己同朋友喝酒时也经常吹嘘:不但能让自己的情人吃得舒服,住得舒服,而且能让这些女人性方面也满足。如此荒淫无耻的话语,邓善红说起来不仅不感到羞愧,甚至是洋洋自得。看得出来,“整个临城人都知道”对于他来说,非但不是耻辱,简直就是莫大的荣光。为什么“整个临城人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过异议呢?
贪官包养情妇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与社会上对此类现象的宽容不无关系。在很多人眼里,包养情妇只是“生活作风问题”、“道德品质问题”,因此旁人无须置喙。在这样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中,贪官难免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甚至把情妇的数量当作炫耀的资本。当然,当地群众对邓善红听之任之的另外一种原因可能是,或许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类问题,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如果说群众对邓善红漠然置之折射出的是社会风气滑坡的话,纪检部门的放任自流则是邓善红肆无忌惮的根源所在。“整个临城人都知道”的事,纪检部门不可能也不应该毫不知晓,为什么他们没有据此展开调查?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仅凭邓善红包养情妇、养儿育女这一细节,此种行为当属违法无疑。倘若执法机关能够早日着手调查此事,后面的故事也许就不会再发生。
“七妻事件”如此大白于天下,实在令人感到遗憾。虽然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但是,如果在贪官“不义”伊始,就一把抓住他那只蠢蠢欲动的手,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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