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艾卿 实习生 黄娜 通讯员 龚明 报道:
张启发是武汉某大学学生,租房住在校外。
2004年12月25日晚,张启发和另外两个同学喝酒唱歌,在歌厅玩了一个通宵,第二天早晨7时许,才返回出租屋。到10时许,张启发的酒还未醒,兴冲冲地跑到屋外,一个人在小路上溜达。后来,他不知怎么跑到附近一栋楼里去了。上到三楼后,张启发连踢开两道门,看见有两个人,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其中一个人拿出一把刀,朝他背上猛打了一下,张启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天下午4时许,这间房的租户范长城回来,发现大门半开,张启发睡在床上。范长城以为是小偷,就将大门关上,并叫来了房东肖远亮。肖远亮当即将张启发揪起来,拉到楼下,拳脚相加,并强迫他跪在地上。
“我是学生,不是小偷!”张启发喊冤。
“你不是小偷,怎么会在别人家里?你是学生,偷东西捅出去就完了,赶紧老实交代!”肖远亮的邻居吴涛威胁说。
无奈之下,张启发说出了寝室和家里的电话号码。肖远亮核实身份后,拿出范长城写的失窃清单:手提电脑一台、现金1700元、银行卡等,在电话里对张启发的父亲说:“你儿子偷了这么多东西被抓了,赶紧汇钱来!”
随后,肖远亮又逼张启发“重演”偷窃过程,并找来照相机,把“证据”拍下来,还让他供出团伙和以前偷窃行为。张启发被逼写了“偷窃经过”。
第二天早晨8时许,肖远亮和吴涛又逼张启发让家人汇1.5万元赔偿,并交代团伙成员。张启发为了脱身,只好都答应了。他找来的两个朋友,也被逼写了“偷窃经过”,并强迫照相。9时许,肖远亮收到汇款后,才将他们放出,并分给吴涛两条高档黄鹤楼香烟及5000元钱。
张启发报案后,民警将肖远亮和吴涛抓获。昨日,洪山法院一审判决,肖远亮和吴涛均犯敲诈勒索罪,肖远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吴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敲诈”,共找到
1,660,175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