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时,曲靖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地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的5名元凶执行了枪决。其中,包括连杀5人重伤1人的"7-05"大案,该案曾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
挥刀砍向2岁幼儿
去年7月4日22时许,22岁的富源县农民张高强与村民文某偶遇,因觉得文某吹口哨刺耳,两人发生争吵。随后,张找了一把长刀,准备进行报复。次日上午,张持刀出门准备寻机砍杀文某时,碰上与自己有奸情的尹某和村民邝某以及尹某的子女几人走来,见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张突然担心邝某知道自己和尹的奸情,便持刀追砍邝某。邝某跑开后,张竟把刀挥向了尹某及其7岁的长女、5岁的次女和她背上仅两岁的儿子……几刀砍去,尹某母女3人当场死亡,幼子重伤。之后,张高强又一路狂奔,找到因吹口哨而惹怒了他的文某,当场将对方砍死。逃窜过程中,慌慌张张的张遇到熟人杜某,他又将杜某砍杀致死。
抢劫8车残杀9人
1998年12月至去年3月6日期间,富源县中安镇寨子口村农民李靠芳、李灿飞、李芳、李桌芳与同村人李维吉、贵州盘县人张福兵(后2人已死亡),相互邀约,先后8次在陆良、宣威、沾益、马龙等地,以拉货为名将8名农用车驾驶员骗至富源县实施抢劫后残忍杀害,抢劫机动车8辆共计价值279200.75元的。作案中,为灭口还杀死儿童1名。
法院宣判执行死刑
去年12月20日至22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源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对上述两案进行了审理后,分别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等罪分别判处5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同时判决被告人李靠芳等4人分别赔偿被害人和家属经济损失若干。
今年3月18日下午4时,曲靖中院对上述两案公开宣判后,除李芳以量刑过重表示要上诉外,其余被告人均表示服判。省高院对"7.05"大案终审审理后,裁定驳回李芳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其余被告人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签发了对上述5罪犯的死刑执行令。宣判会后,5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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