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来,爱心大使丛飞的事迹在鹏城传颂,也引发出一个“丛飞现象”的话题。
对于丛飞,深圳人并不陌生。他是歌手,曾经用动人的歌喉给我们带来快乐。他是善人,10年来,几乎倾其所有捐助他人,累计接近200万元,给数以百计的贫困山区的学生、孤幼儿童和残疾人送去爱心。身居斗室、单车代步的他,直到病倒下来,连住院医疗费也难以为计;而面对承诺和索要,却在深深自责:“不能唱歌挣钱了,那一百多个孩子的学业怎么办?”丛飞的困境,搅动起鹏城一阵爱的热浪。从市领导到普通市民,无不牵挂着他的一切。人们送来了鲜花,送来了药品,送来了医疗费,送来了新住房……有人承担起了丛飞女儿今后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有人接过了丛飞魂牵梦绕的那一百多个孩子的助学承诺……
“丛飞现象”的出现,适逢2005年版中国大陆慈善家排名榜出炉,一时给这个颇多非议的排行榜提供了另类佐证,折射出中国慈善事业目前的尴尬,也促使人们深入思考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的衔接。
中华民族自古不乏乐善好施的美德,留下了无数美好的故事。然而,多年来“以阶级斗争为纲”对慈善的贬斥,以及随后市场经济初始不可避免的负面因素,导致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不小的落差。资料显示,一些发达国家所动员的捐赠资源接近国民总产值的10%,而中国内地捐赠额还不足0.1%。有经济学家认为,收入分配通常经过三次,第一次通过市场实现;第二次通过政府调节;而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被称为第三次收入分配。由于这种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它所发挥的作用,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可替代的。在这里,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承担得似乎更多一些。据说10年来,美国富豪对慈善事业的捐赠总额超过了2000亿美元。
由此可见,在两次分配之后,社会协调与发展方面留有一个很大的空间,给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展现出广阔的前景。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首次明确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非同寻常。为达目标,营造一个有利于乐善好施的舆论环境,当为首要。再者,需要科学地制定出鼓励慈善捐赠的政策,如税收、管理等与之配套。最后,对慈善捐赠者的反哺似乎也应成为其中之一。诚然,举善“当下心安,不图后来福报也”,这是行善者的自励;社会及受助人却不能因此自免。天有不测风云,特别是当慈善家陷入困境也需要帮助的时候,即可启动回助机制。如同义务献血法所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免交费用。这也许是“丛飞现象”带给我们的又一个启示。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丛飞”,共找到
1,537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