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福山与一大队“交涉”了半天,仍然没拿到三轮车
本报记者 王荣忠 摄
本报讯(记者 尹超 卫晓宁)昨日上午,手持终审判决的“刁民”吕福山再次来到西安交管一大队,讨要当年被没收的三轮车。但一大队表示,判决书上规定的期限尚未届满。如果该三轮车找不到,那么一大队将以吕福山提供的购车发票价格为据,向其返还钱款。
昨日9时30分,吕福山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以下简称一大队)门口。此时,央视记者也来采访。“我是吕福山……我是专门来要我的三轮车的。”吕福山对看门师傅说。十米开外,央视的镜头正对准吕福山,由于距离较远,记者随即将一副耳机送到吕福山手里。吕福山自如地将话筒别在胸前的衣扣上,将收音机大小的接收器塞进裤兜,继续与看门师傅交涉。
十几分钟后,一大队政秘科副科长姚利军出来让吕福山到办公室谈。“我的三轮车你们什么时候给我?”与央视两位记者同坐在一大队法制科办公室里,吕福山语气显得颇为强硬。
姚利军表示,一大队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天内归还吕福山一辆三轮车。目前,他们先要去停车场寻找,如果找不到该车,他们将依据吕福山提供的380元购车发票,向其返还钱款。
但吕福山称,现在购买一辆车需要七八百元,而且他被没收的那辆车已经过改装,有新的价值。如果要返还钱款,要给他800元才行。姚利军表示,这样的要求没依据,他们无法满足。中午11时,姚利军让吕福山先回去,七天之内会将事情作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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