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河南农民真了不起,争先恐后买飞机,竟然买了6架。拥有了私人飞机,就开始编织航空梦,一些人便悄悄飞行,开始在天上淘金。
然而,飞机不是拖拉机,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
他们忽视了,中国公民驾私人飞机上天不仅要具备相应条件,还有许多法律法规条例的约束。毕竟,上天不是小事情。
在耗费巨资之后,带给他们更多的是无奈和尴尬,自己的私人飞机却成了一种摆设,成了“花瓶”。
河南“私人飞机档案”
1998年,濮阳市南乐县农民高根发自筹资金20多万,购买了一架蜜蜂型通用飞机,随后让儿子高金敏到北京顺义一家驾驶学校培训4个多月后结业,至今已飞行600多个小时。这架飞机主要在县里县外为企业做广告、表演,也做农药喷洒。
2001年,高根发又与该市范县毛楼村15位农民共同筹资55万元,购买了海燕65型通用飞机,组装试飞后,于当年10月1日开始载人观光。可如今因手续不全,这两架飞机被勒令“禁飞”。
2002年5月,林州市农民徐有林花费26万元,从北京买来一架蜜蜂11型飞机。同年10月,他又投资40多万元,从沈阳购买了一架性能更先进的解放-9改进型滑翔机。因手续不完备,如今只好被迫停在地面上。
2003年,几位外省投资者斥资30万元购买了一架水上飞机,在南阳市白河游览区开发水上飞机旅游项目。飞机如今已经撤离出该市。
2004年1月30日,鹤壁市浚县3位农民筹资82万元,购买了一架单翼螺旋桨轻型民用飞机,同时高薪聘请了专业的飞行员和安全员。本想在春节黄金周里赚一把,可因飞机的手续难办,花费80多万元买来的飞机却上不了天,“飞天梦”如今却成了他们的心病。
2004年2月9日,在北京打工经商多年的王伟,自筹资金30万元购买了一架蜜蜂4型轻型民用飞机,回到家乡经营航空拍摄、广告、庆典、农业灭害及空中观光旅游等项目。如今由于手续问题,也只好静静地停在地面上,成了一个“花瓶”。
私人飞机巨额斥资背后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农民高根发,是河南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早在1998年,他就出资20万元,购置了第一架蜜蜂型通用飞机。几年后,当高根发与合资人所购买的第二架海燕650型飞机一运到南乐,便吸引了大批游人。
农民购买飞机搞旅游,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林州市农民徐有林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现年36岁的个体户徐有林,是林州市茶店乡茶店村人,是林州市买飞机的“第一人”。提起当年买飞机的事,徐有林至今仍掩饰不住当年的兴奋,徐有林说,他从小就喜欢冒险,早在1996年,他去深圳考察项目,看到了滑翔飞机的展示。从那时起,他就有个梦想———一定要买一架属于自己的飞机。
2001年,做了几年水暖生意的徐有林,在手中有了一些积蓄后,先前买飞机的念头又蓦然升起。有飞机就需要飞行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花2万元让自己的一个亲戚前往北京航空公司参加了两个月的集训。同年6月,他斥资28万元,从北京航空公司买回来一架“蜜蜂11”动力滑翔机。该飞机载客人数为3人,机身为6.8米,翼长8.4米。他用卡车将飞机拉到了林州。
因为飞机起飞需要用跑道,他又花钱在林州市城郊乡王家庙村建成了一条280米长的跑道。飞机在拉回后七八天便开始投入飞行。如果飞机主副油箱同时使用的话,单飞能飞五六百公里,能飞到四五千米的高空。
据了解,因为是个新生事物,不少人都觉得新鲜,都想感受一下乘坐飞机的滋味。每人坐一圈收费100元,一般上午飞一两个小时,下午飞的时间长一些。最多时,一天就能收入几千元。由于飞机使用的燃料是普通汽油,耗油跟普通的踏板摩托车一样,100元的油能赚来两千多元,这样,一架飞机最多只需一年时间就能收回成本。
2002年8月1日,他的飞行员驾着飞机返回地面,结果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人开上了飞机跑道。飞行员驾着飞机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还是将摩托车挂翻,机翼被撞坏。因无法进行维修,该架飞机报废。
但是,徐有林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飞行梦想。同年10月,矢志不改的徐有林又拿出42万,从沈阳买来一架“解放9”动力型滑翔飞机。但是,因为跑道等诸多问题,买来的“解放9”动力型滑翔飞机一直被搁置在家中。
2004年2月9日,在北京打工经商多年的王伟,自筹资金30万元购买了一架蜜蜂4型轻型民用飞机,回到家乡经营航空拍摄、广告、庆典、农业灭害及空中观光旅游等项目。
王伟是河南省淮阳县曹河乡何楼村一位普通农民。他在北京务工期间,结识了北京航空飞行俱乐部的一位朋友,通过几次飞行,他爱上了这项娱乐活动,并成为一名俱乐部会员。
后来,王伟看到俱乐部的生意很火暴,便从中悟出了商机,想自己购买一架飞机,在淮阳县创办飞行俱乐部。通过调查,他认为,淮阳以太昊伏羲陵园为中心、以龙湖自然风景区为基础的旅游产业已经形成基本框架,准备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打造文化旅游名城。这更让他坚定了发展旅游经济的决心。
从开始筹划到梦想实现,王伟花费了两年时间。终于,他前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订购了一架蜜蜂4型飞机。经过一个星期的组装、检测、试飞后,这架飞机就在淮阳安了家。同样,他的航空梦也因手续不完备而破灭,如今,飞机只好被迫停在地面上。
2001年,南乐县高根发等15位农民的海燕650型通用飞机组装试飞以后,当年10月1日开始载人观光。但时飞时停,原因是当时的手续不完备。如今只好被迫停在地面上。
高根发等人认为,本想做一件好事,让农民花费少量的钱也能飞上天,没想到这么难。他们请示到县里和市里相关部门,要求继续飞行,但都说管不了。
林州市农民徐有林也遭遇过停飞。这位出生在山区的放牛娃,刚刚通过勤劳的双手积累的财富购买的私人飞机有滋有味地做着航空梦时,却被告知不让飞,他只好与海天公司合伙筹办飞行俱乐部,以此来给他的“私飞”上一个“合法的户口”。
但是,开办飞行俱乐部做起来也特别难,不仅飞机必须有合格证,飞行员、地勤人员应持有
民航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外,还要有保证安全的通信、加油等机场设施。另外,还必须有巨额注册资金和3架以上的飞机,必须向体育、民政、工商等主管部门申请相关注册手续。据了解,徐有林所买的飞机如果有正规的出厂证,那每架的价格都在100万元以上,而他的飞机至今还没有证。而要“养活”一批拥有国家颁发证书的飞行员和技师,其巨额开销也不是徐有林目前力所能及的事情。除此之外,飞机每飞行300小时就要做检修,而每飞行1小时要有100多元的折旧费等,这些高昂的养护费用都需要大笔开支。所以,徐有林选择了参股的方式开办飞行俱乐部。
南阳市白河游览区,那架几位外省人士投资的水上飞机,现如今已经撤离出此市。
鹤壁市浚县3位农民花费82万元购买的飞机,本打算在猴年春节起飞,然而,该县安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却责令他们:手续不具备,严禁飞行!
私人飞机为何难上天?对此问题,一些机主不仅知之不多,而且还表示“费解”。
鹤壁市浚县合伙买飞机的3位农民之一的路先生说,飞机一买回来,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就连下“两道金牌”,说:“飞机没手续,不能上天。”
路先生说,自己去千岛湖、北戴河等地考察过,“人家都让飞,我们为什么不能飞?我们的飞机都是低空飞行,高度100多米,不到200米,很安全。不让我们飞,是政府怕担责任。”
这位路先生还说,据了解如果想飞,需要成立一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司、建成油库、指挥塔、配备电台及办妥一切手续,之后才能够飞行。“我们哪有那么多的资金?我们的一个合伙人已经病倒了。”
他甚至激动地说:“再不让飞就把飞机烧掉。”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人飞机拥有者告诉记者,办妥一切飞行手续要牵扯很多部门,不仅麻烦,花费也多,仅一个飞机驾驶执照考下来就需要四五万元,还不如偷着飞。
私人飞机与法理的对撞
“天上无小事!”民航河南安监办公室主任金正林说:“我们鼓励购买飞机的人,但我们更不能漠视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安全。”
据金正林介绍,作为政府部门,他们对私人购买飞机是欢迎和鼓励的,这有利于河南航空事业的发展,但私人飞机拥有者对相关法规、条例知之甚少。
金正林说,这种现象在河南的私人飞机拥有者中非常有代表性。私人飞机上天,要求很严格:民航总局第58和53号令规定,申请空中游览经营项目,必须具有符合适航标准的民用航空器,具有符合规定的飞行人员和维修与工程管理人员,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场,连续三年飞行状况良好等。并且,民航总局对通用航空企业的审批管理也有严格规定,从事航拍、广告、庆典、农业灭害及空中观光旅游均由民航总局确定。
金正林特别指出,为确保飞行安全,我国对私用轻型飞机的生产、适航等,均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对空域也实行严格管制。私人飞机如果想飞,只能利用有限的民航航线,每次飞行都要向所属地的空管部门提前申请。就目前来说,购买私人飞机从事经营活动是比较困难的,即使一切手续完备,注册的公司符合要求,每次飞行也要向中国民航郑州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申报,以便与民航和空军协调。退一万步说,每次飞行也要打个电话、发个传真,起码给民航管理部门留一个常备电话。河南的私人飞机拥有者做到这些了吗?
飞机不是拖拉机,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更何况还要飞上天。
“通天之路”还要走多远
2003年5月1日开始颁布实施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被很多人认为是为私人飞机拥有者铺平了通天之路,但在有些人看来,这仅仅是我国空域开放的第一步,相关政策依然滞后,私人飞机要想自由翱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该《条例》规定,中国公民驾私人飞机上天须具备三个条件:需要中国民航总局核发的飞机适航许可证;飞行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飞行驾照,如果飞机用于经营性活动,还需到工商部门注册;要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批准后才可实施飞行活动。
《条例》首次明确了“个人”可以作为使用空域的主体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飞行。《条例》的实施带来的另一个变化是简化了空域使用手续。按照新的规定,私人飞行申请人可以一次申请划设临时空域长期固定使用,最长使用期限为一年。这与《条例》颁布之前,空域施行的规则“一事一报”,也即是每次飞行都必须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准方可飞行相比,确实简便了许多。但禁锢仍然存在,《条例》并不完全适合包括私人飞行在内的通用航空的低空飞行需求。
《条例》的实施还使得空管部门接受申请后的批复时间大为缩短。按照新的规定,普通任务只需要在飞行前一天的15时以前提出申请即可,空管部门最迟在飞行前一天的21时给出批复意见,如若遇到救护、抢险等紧急任务时,可在飞行前1小时提出申请,空管部门会在飞行前15分钟作出批复。空管部门效率的提高对私人飞机拥有者而言是好事,但问题依旧存在。我国空域过去是由空军部门管理,近些年一些线路移交给了民航部门,飞行由空军和民航共同监管。在私人飞机申报飞行计划的时候,仍旧存在涉及部门过多的问题,导致程序性地浪费时间和精力,若是跨地区飞行,整个申报涉及的相关环节会更多。
此外,我国的“私人飞机”在需要相关公共支持时,又常常遭遇尴尬的局面———因为整个私人飞机所需要的配套和服务还非常不完善,私人飞机停机场地、起飞降落支持,以及维修服务人员等等配套支持,在国内几乎还是空白。私人飞机要想真正地自由翱翔蓝天,还有很多路要走。
( 记者李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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