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徐毅儿 通讯员 杨绮薇) 气温节节攀升,受高温灸烤,广州市民酷热难耐,市民可否享受“放热假”的待遇?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气象局获悉,《广东省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最快可在8月中旬出台,其中将会把高温预警信号从单一的红色修定为三种颜色,即三个等级,届时市民将有可能按高温预警信号的不同来决定是否停工、停课。
18日,广东省大部分市县再度录得今年入夏以来的最高气温,其中阳山录得全省最高气温40.3℃,而广州市也录得39.0℃的最高气温。广州市民酷热难耐,“放热假”是否成为可能?记者走访了广东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吕小平。
据吕小平介绍,《广东省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去年8月底经过多方专家学者反复论证,并征求了各厅局意见,在草案的内容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后,已报送省政府审批,上月上报中国气象局并获允可通过立法程序颁布实施。目前,广东省法制办正加紧收集辖下市级政府的意见,待收集后稍作修改即可出台,出台时间估计最快要到8月中旬。
由于这套《规定》涉及多个部门,制订过程较复杂,将会以政府令的形式,作为政府62号令(即2000年11月实施的《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附件出台。这套《规定》是作为防御指引,相应的应对措施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预防细则,而不会“一刀切”普遍“放热假”。
高温天气应有“高温关怀”
李 龙
持续几天的高温给广州市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考验着广州城高温应急的公共政策。在气温蹿升到39℃创下今年的新高后,“一丝凉风”徐徐袭来,广州人翘首期盼的高温预警信号有可能在8月出台。也许用不了多久广州人就能享受到“放热假”的待遇了(详见今日A06版)。
毫无疑问,近两年持续的历史罕见高温已经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高温成为了和台风、暴雨、寒冷一样的自然灾害,其巨大的危害性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除了建立高温预警机制外,确保各单位在高温下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显得异常重要。像省建设厅刚刚发布的气温超过35℃中午时段禁止户外作业的通知,就是很好的范例。
但是,高温天气下有没有必要放热假,如何界定高温劳动的标准,高温立法的空白,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直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也暴露出我们的城市在“高温关怀”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也考验着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高温预警机制有没有发挥作用,高温天气下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该向谁倾斜,这些都关系着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又关系着普通市民的切身利益,应当给予充分重视。
如此,对于每年的高温考验,政府就不能表现得总是应急而已。有些时候必要的牺牲,也是一个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常态。因而有理由对《广东省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充满着期待。尽管现实中我们还没有达到一到高温就普遍放热假的社会发展程度,但是以政府令的形式,通过立法程序颁布实施,为各行各业做好高温防御指引,这体现的就不止是一个完整、高效的高温应急系统,更是一个以人为本的“高温关怀”。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高温”,共找到
4,699,439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