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20日电(记者原碧霞)“当年我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我老了国家还想着我,给我发钱,党和国家的政策真是好啊!”20日上午,在太原市清徐县西谷乡西谷村,66岁的郝守发老人紧紧握住将600元奖励金送到他家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的手,激动地说。记者了解到,从20日开始,山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正式发放,2万余农村计生老人将陆续领到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
“对农村计生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人民群众心中,真正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山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上,山西省副省长王昕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而于2004年开始试行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是在各地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目前,山西、江西等17个省被确定为以省为单位试点的省份。2005年,山西将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扶政策作为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经过反复调查审核,今年山西确定了21348名奖励扶助对象,每人将领到600元奖励扶助金。
据介绍,除了落实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政策外,山西省还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农村退二胎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而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农村双女绝育户等四类对象进行奖励,目前,各级财政预计共投入9000多万元奖励资金,受益群众将达2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