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窨井无人“认领”,他把能想到的单位统统告了
失足掉进窨井受重伤,这个窨井却成了个无人认领的“孤儿”,张老汉该找谁替这个肇事的窨井负责呢?一气之下,老汉把能想到的相关单位都给告上了,宇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南京市交通局、西善桥街道办事处、西善桥供销合作社5家单位即将坐上被告席。
一跤跌得双目失明
去年7月28日凌晨,张老汉从朋友家回来,路过宁芜公路西善桥路段,由于前方窨井盖的水泥板被货车压碎掉入窨井内,但却没有及时重新盖上盖子,也没有任何标志注明前方危险,再加上天黑没有路灯,张老汉骑着自行车径直冲进了窨井里,眼睛正好戳到了窨井里水泥板的钢筋上,血流如住,张老汉当即就昏死过去。
张老汉昏迷了四天四夜才醒过来,但是,他已经双目失明,面部多处受伤,脊椎也受伤了,左边身体有些不听使唤。
张老汉的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拿着残疾证,再看着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他决定要讨个说法。张老汉说,这个窨井盖应该由宇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南京市交通局负责管理,但是他找的这几个单位都说不该他们管,谁也不肯担这个责任。张老汉了解到,这个窨井是雨花台区供销社经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同意所建的排水管道,与公路边沟相接。张老汉认为“肇事”窨井的所有人应该是这两家单位,他们都得为自己的受伤负责。
于是,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得到40余万元的赔偿。
肇事窨井无人认领
前天,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为此案召开了一次听证会,会上,五家被告异口同声地说自己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
宇振市政工程公司认为,该窨井所处地的土地使用者为西善桥供销合作社,自己并非该窨井的所有人也非管理人,更不是施工者,因此不应承担任何损失。
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认为,他们的职权范围是按规定对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这个窨井不属于公路的附属设施,他们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南京市交通局认为,他们的职责是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路路政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等。这个窨井盖的所有人、管理人、施工人、使用人等都与他们无关,而交通局也并不是宁芜公路的所有人和维护保养人,因此,将交通局作为被告实在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西善桥供销社认为,窨井却不是他们使用的,他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西善桥街道办事处更是干脆,他们认为窨井的地点、位置、产权、红线归属地等都可以弄清,和他们没有任何关联。
究竟谁该为张老汉负责
张老汉的代理人认为,之所以会将5家单位统统告上法庭,是因为市政、管理站、交通局三家没有明确职权,他们都负有管理义务;至于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和供销社,街道当时是镇,没有移交,有管理的义务,既是所有人也是管理人。据了解,当时供销社建下水管道是经西善桥政府同意的,真正的使用人是供销社。
对于几家单位的互相推诿,张老汉颇为气愤,他对记者说:“我的两个眼睛都被戳瞎了,两个儿子都还小,我残了不能挣钱,谁来养他们?他们怎么能推的干净说自己没有责任?”
双方争执了将近2个小时,谁也不肯认领这个肇事的窨井盖,一切要等到正式开庭才能见分晓。究竟谁该对张老汉的受伤负责?快报将对此案继续关注。
通讯员 余言 实习记者 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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