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7月21日消息:2004年的10月,家住在定安县的小陈和同县一个23岁的小梁开始同居生活。小陈现已怀孕5个多月,可一直到今年4月,他们因为感情不和而分手。小陈没有工作却又不忍心把孩子打掉,她从此陷入生活困境和巨大的愧疚压力之中。她想通过《南国都市报》寻找一个愿意接纳她的有缘好男人或者愿意收养她孩子的好心人。
据小陈介绍,她和小梁都是定安县人。2004年10月,他们经过朋友介绍后就开始交往,同时2人也在定安租房开始同居。小梁在一家铝合金加工店铺里工作,她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那时,他们的感情很好,经济收入也还可以,每个月交65元的房租费,2人的生活也比较满意。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2004年1月,他们未婚同居的事情在邻居之间不断地传开。小梁经受不住流言蜚语的打击和父母的极力反对,经常和男友小陈发生争吵,此时两人的感情问题也开始处于白热化阶段。
小梁的父母反对儿子继续和小陈交往。此时,小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2004年4月,他们再一次吵架,这次2人吵得很凶,吵架的原因是该不该把孩子打掉。
当小梁知道女友小陈怀孕后,他坚决要求小陈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可是小陈十分心疼,不愿意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就这么打掉,而是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她认为自己未婚同居,现在做了未婚妈妈已经做错了,不想再做错把那么弱小的生命消灭,那真的太残忍了。他们的感情也因为这次激烈的争吵终结破裂,他们分手了。
自从分手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面了。小陈自己经营的理发店也因为经营不善亏本破产了,她现在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只要一想到自己肚子里5个月大的孩子,就会忍不住哭起来……她现在唯一想做的是就是把孩子平安地生下来,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小陈对记者说:“我现在真的后悔,可是我得面对现实。我可以说自己不值得别人同情,可我真的不忍心打掉我的孩子。我希望通过《南国都市报》呼吁社会上的好心人帮助我:如果有缘分的好男人愿意接受我,我愿意嫁给他;如果谁愿意收养我的孩子,我愿意把孩子送给他们领养。”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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