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北京市提高了对市民见义勇为的奖励额度。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对见义勇为的最高奖励由以前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市民政局同时强调,市民在见义勇为之后,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以免耽误时间。
5年来有7人因此牺牲
今年8月1日是《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实施5周年。据了解,自该条例实施5年来,全北京已确认见义勇为行为220例左右,其中有7人因见义勇为而牺牲。2001年,见义勇为最高奖励为1万元,从2002年起,最高奖励为2万元。
此外,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1000元-3000元;有突出表现的,授予区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奖励5000元。
两人被追授荣誉市民称号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见义勇为奖励最高额度提高到5万元。
今年,有3名市民因见义勇为而光荣牺牲。海淀个体老板田军被追授为“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来自湖南的廖春才和四川的童超被追授为“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称号,他们均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
见义勇为30日内应申报
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市民在见义勇为后,由于对程序不够了解,往往在已过去很久后才提出申报见义勇为的要求,错过奖励的时期。
据了解,市民在申报或反映见义勇为行为时,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反映情况或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证明材料。一旦见义勇为行为得到民政部门的书面确认结论,见义勇为的市民就可获得相关奖励。
呼吁市民支持见义勇为
民政部门表示,在对见义勇为行为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存在着受益人或目击者不愿意出来证明的现象。为此,民政部门呼吁,市民应该对见义勇为行为抱有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从昨日起至29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主题口号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做见义勇为好公民。
昨日虽然下着雨,但西单君太百货前、新世界商场前等18个宣传点依然冒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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