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刘浦泉)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行使和监督好法律赋予的“公权力”、确保执法公正,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肩负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多项政府职能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行使和监督“公权力”的新方式,借助网络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建设,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的发生。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服务大厅看到,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人员只需填写一张《企业注册基本信息表》,经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十几分钟便自动生成企业登记注册所需的整套登记文件,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申办人填写多种登记表格、填写失误反复修改、窗口工作人员重复解释、办事人员往返跑路等一系列弊端。
据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贺庆财介绍,目前全市具备条件的登记注册大厅内还设立了以排队机为主体的秩序管理系统,并安装了影音记录设备,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能随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全面记录和动态监控。窗口服务平台还安装了绩效考核评价系统,申请人办事后可自愿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业务熟练程度进行不记名评价。去年至今,申请人的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长期以来,企业年检工作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少数干部利用年检之机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3年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实行网上年检,采取“一门、一表、一网、一次”的方式,由企业先行进入北京工商网站填写一份表格进行网上申报,各级工商部门在网上实施审查,然后只需到工商局一个部门跑一次,完成申报企业资金负债损益表、在营业执照上贴注标识等必做的工作。
目前,北京市8个管理部门负责的12个年检事项同时在网络年检平台上办理。今年通过平台办理年检的企业达32万多户,占年检企业总数的92.87%。一些企业向记者反映,原来需要到工商部门二三次才能办成的事情现在一次即可完成。
北京市工商局监察处处长余志强说:“年检方式的改变,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减少了工作人员与企业的频繁接触,有效地抑制了为不合格企业通过年检等营私舞弊的行为。”网上调查显示,企业满意率为85.16%。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参检外商投资企业对年检“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办事”满意率达到92.9%。过去,工商执法人员先处罚后立案以及瞒案不报、“铲案”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从2002年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从案源、立案、办案、收集证据到审案、结案以及罚没物、公物仓管理等环节,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从海淀工商分局法制科法制员马静的电脑进入案件管理系统,案源管理、谈话笔录、案卷表格、网上核审、网上立案发号等功能一目了然。记者随意点开第217号案件,只见里面详细记录着当事人因对商品性能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依法罚款20万元的经过。马静说,行政处罚案件一经立案,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终结、执行或者依法撤销,不仅减少了办案人员擅自做主、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而且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
据海淀工商分局统计,案件管理系统启用后,个案处理时间大大缩短,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由原来的2000多件提高到5000多件,而受理的涉及案件查处过程中不廉洁行为的投诉却大幅度减少。2004年,海淀分局接到各类投诉举报仅6件,没有一件涉及案件查处。
罚没物品的处置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罚没物品管理部门不统一,罚没物品保管及处置比较随意,罚没物品处置渠道不畅、物资的销毁、变价、拍卖之间缺乏界定标准等问题。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市局、区县分局两级建立公物仓库,实物仓、计算机虚拟仓两仓共管的方式进行管理。从罚没财物的入仓、保管到出仓处置,整个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程序,两仓对应,相互制约,实现了违法案件查处权、罚没物品保管处置权和监督检查权的有机分离和制约,增强了行政执法处罚结果的透明度,确保了国家财物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去年以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按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了利用网络系统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社会公示的力度,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针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社会信用缺失及由此产生的一些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2001年起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目前,北京市49个委办局及职能部门参与并录入了大量信息,工商部门通过整理,使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在一定领域和时间内受到行为限制,形成“信用惩罚链”,现被记录锁定的企业达11万多家。这一新型工作监管机制的建立,减少了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人情交易的机会,加大了职务犯罪事前防范力度,增强了企业的信用意识。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使行政前置审批事项由过去的444项减少到现在的74项,并科学设定企业入市“门槛”,按企业类型、行业特点、所处地域和信用状况,从10个方面对市场准入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减少了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寻租”机会,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和企业“入市”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