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七月二十四日电(记者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午公布的最新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电热水壶产品抽查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二,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百。
电热水壶具有快速、高效、使用方便等特点,是广泛应用于家庭、宾馆客房的电器之一,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等五个省、市二十五家企业生产的二十五种产品,合格十八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二。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中小型企业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其中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百,而中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六十九点六。
抽查中发现的产品主要质量问题有: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安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安装适当的热断路器,或产品设计上的缺陷;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不符合标准规定。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另一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五十九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