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昭通市工程技术鉴定专家组调查鉴定,彝良“7-21”灾害原因初步查明,地质破碎、连日暴雨、项目违规建设等综合因素导致了这一蓄水塘坝发生垮塌。目前,事件所涉及的4名主要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彝良“7-21”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对灾害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可能涉及的有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同时,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水利局、发改委立即成立工程技术鉴定专家组,连夜赶赴现场,对塘坝垮塌原因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到,垮塌的塘坝为彝良县龙海乡装机3200千瓦的双龙电站业主郑尚英修建在小草坝乡境内的蓄水塘坝。该塘坝坝高17.4米,坝顶宽1.8米,为浆砌石单曲拱坝,蓄水容量8万立方米,2003年4月动工修建,当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经技术鉴定后初步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一塘坝建于泥盆系地层中厚层状的石英砂岩上,右岸有一破碎带宽1至2米,岩石强风化,而塘坝拱坝右坝端就置于破碎带上。施工时清基开挖未将强风化岩体及破碎带全部清除。坝体砌石没有一定的块体要求,特别是拱坝坝体的填心部分不适宜地使用了浆砌乱石。塘坝两端坝肩嵌入基岩深度不够,不能满足坝肩稳定要求。
双龙电站业主郑尚英22日在昆明向检察机关自首,23日晚被公安机关带到彝良县接受调查,目前已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同时,提供工程图纸的责任人、工程监理及工程承包人也被刑事拘留。 张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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