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布什19日终于选定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约翰·罗伯茨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至此,女大法官奥康纳月初辞职后引发的种种猜测终于告一段落。美国媒体评论说,由于罗伯茨在政界的保守派和自由派中均得到相当的支持,有可能获得参议院通过,得到最终任命。
午餐时接到布什电话
今年50岁的罗伯茨2年前进入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地区任法官至今。19日正在吃午餐的时候,罗伯茨突然接到“惊喜电话”:布什总统亲自致电,告知他将被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
因为这是布什任职总统5年以来第一次有机会任命大法官,同时也是美国近10年来首次任命大法官,所以任命仪式比较隆重。白宫工作人员将布什宣布任命的仪式安排在晚上的黄金时间———晚上9时,并要求各大电视网现场直播,以便尽量多的人能在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
当晚,罗伯茨被邀请到白宫。在布什宣布提名后,站在布什身旁的罗伯茨发表了简短的讲话。“在多年律师生涯中,我39次踏上那些令人敬畏的大理石级,进入最高法院做辩护。我期待接受参议员们的质询。”罗伯茨说。
华盛顿小圈子的熟人
对大部分美国人来说,约翰·罗伯茨的名字可能有点陌生,但对华盛顿政治圈子来说,曾多年在白宫、司法系统工作的罗伯茨可以说是个老熟人了。
早在里根政府中,罗伯茨就担任总统助理顾问职务,同时兼司法部长特别助理;上世纪80年代早期,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接受任命前,罗伯茨曾在他手下当过职员;1989年~1993年,老布什当政期间,罗伯茨担任副司法部长,作为政府的仅次于司法部长的最高检察官,在最高法院中为政府的立场辩护。2003年5月,罗伯茨宣誓就任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地区法官时,正是他的前任上司伦奎斯特为他主持仪式的。
上诉法院同仁联名支持
罗伯茨的提名还得到了上诉法院和哥伦比亚地区律师的支持。哥伦比亚法律界超过140名律师,包括克林顿政府时期的一些官员,已经联名写信,要求参议院尽快通过罗伯茨的大法官提名。在信中,这些律师称赞罗伯茨是“美国最好的、最受尊敬的上诉律师”,“以写作和口头答辩出色著称”的罗伯茨对这些声誉“当之无愧”。
“罗伯茨在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短短2年多时间里,就提出了40条法律主张,其中只有3条未获通过。”一名律师代表说。他还指出,罗伯茨的作风,即只起草法律,将如何执行的决定权留给政府的做法,符合布什总统的要求。
反对支持堕胎权的判例
罗伯茨最突出的政治观点体现在反对堕胎的立场上。在1990年担任老布什政府律师期间,他曾试图推翻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该案例判定堕胎合法,是美国法律界支持堕胎权利的标志性案件。
在当年撰写的一份简报中,罗伯茨写道:“时至今日,我们依然相信,‘罗诉韦德案’的判决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推翻这个判决。”但在2003年进入联邦上诉法院前的任职听证会上,罗伯茨却不承认自己要推翻“罗诉韦德案”,“‘罗诉韦德案’是标志性的判定,我个人的意见并不会妨碍我遵守这个先例。”他说。
他将终结最高法院的“惊奇月”
今年7月份,美国人讨论得最多的话题恐怕就是最高法院的人员去留和最高法院的思路走向问题了。
事实上,最高法院在7月份发生的种种变化都超出人们的预料之外:本来,法律界早就在议论说,久病在身的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将要辞职,但想不到,首先递交辞职信的却是在最高法院任职24年的“中立女法官”奥康纳;就在奥康纳的辞职引发继任人选大猜测之时,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发表声明,否认自己会在短期内辞职;19日,美国总统布什终于揭开谜底,宣布提名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地区法官罗伯茨为大法官。不出意外被参议院通过提名的话,罗伯茨应该可以终结最高法院的“惊奇”了:在终身任命制的美国最高法院,今年只有50岁的罗伯茨应该可以成为“常客”。
他的高院路并不平坦
罗伯茨是一名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出生成长在纽约布法罗。罗伯茨曾在美国著名的华盛顿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工作十几年,经常出入最高法院做辩护,他代理过的大案包括美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歧视案、丰田汽车公司残废工人界定案等。由于业绩出色,罗伯茨备受业界和客户追捧。
在同事眼中,罗伯茨业务能力出色,极具说服力,而且为人亲和,是“美国最出色的上诉律师”。但罗伯茨进入美国最高法律机构的道路却并不平坦。1992年,老布什首次提名罗伯茨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但不知因何缘故,参议院根本没有对提名进行讨论;2001年,小布什再次提名罗伯茨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但提名又遭到参议院拒绝。
各方反应 共和党:强烈支持
获悉提名后,大部分共和党人第一时间表示了对罗伯茨的支持。“罗伯茨被提名是最合适不过了。如果提名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我相信,罗伯茨一定能够抛弃政治立场,在法律事务上作出不偏不倚的决定。”来自阿拉巴马州的共和党参议员杰夫·塞森斯说。
民主党:了解后再判断
相比之下,民主党的反应就比较官式,虽然没有第一时间表示反对,但他们说,并不会轻易接受总统的提名。
“布什总统提名了一位具有相当法律经验的法官,不过我们不会放弃调查的权利。”民主党参议院领袖哈里·里德说,自己将在进一步了解罗伯茨后,才在稍后的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会议上作出决定。
支持堕胎团体:不欢迎
一些右翼的游说团体对持强硬保守立场的罗伯茨表示欢迎;而法律专家则认为,虽然在联邦上诉法院的工作时间不是很长,但罗伯茨此前的控辩经验足以令他胜任大法官职务。
而自由团体就担心,罗伯茨在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问题上表现出来的保守立场会削弱美国人在这些权利上的自由度;支持堕胎权利的团体也对罗伯茨的反堕胎立场表示担心。
他是哈佛法学博士
1976年,约翰·罗伯茨以优异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1979年,罗伯茨在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罗伯茨与妻子简育有一子一女。
除了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地区法官一职外,他还先后任过最高法院助理大法官伦奎斯特的职员、第一副司法部长、司法部长特别助理、里根总统助理顾问等职。此外,他还做过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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