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带着刚刚拍摄的结婚50周年“金婚”照片从深圳回家,他们没想到,这套对他们来说有着特殊意义的“金婚”照,在乘坐飞机时连同其他一些行李一起丢失了。按照民航规定,赔偿是以重量计算的,一公斤赔付50元。老人的儿子表示不会接受,欲向航空公司索赔
10万元精神赔偿。
放金婚照的行李丢失
7月20日下午3时许,范老先生和老伴薛女士在深圳一起登上南航CZ3213次班机飞往西安,下飞机后两位老人将转乘汽车回山西临汾。
下午5时许,飞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在行李传输带上取行李时,范老先生发现他们托运的三件行李少了一件,再仔细一查,少了的那件行李,正好存放着他们十天前在深圳拍摄的一套结婚50周年金婚照。
到了晚上8时许,负责行李托运的机场工作人员告知范老先生,他们的行李还未找见,让他们再等一等,并说按照规定,21天后再找不到,他们可以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按丢失行李的重量计算,每公斤赔付50元钱。
老太太心脏病复发住院
范老先生夫妇一听更急了,薛女士情急之下,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24日下午,记者在咸阳国际机场航空急救中心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薛女士。薛女士说,那套照片对他们有着特殊意义,一想到照片没有了心里就难受。
“和老伴过了50年,一直没有在一起照过相。7月10日是我们结婚50周年,在深圳的小女儿说,过了一辈子不容易,要照张相片留个纪念,选了一家照相馆,花了2000多块钱照了一套,没有想到在飞机上就丢了。”薛女士表示,她对航空公司的赔偿办法很不满意,丢失了金婚照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我不是想要他们一定赔多少钱,关键是要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让我们心里能接受。”
老人儿子欲索赔10万元
随后,记者从南航西安基地运行保障部经理张建军处得到证实,目前范老夫妇丢失的行李还未找到,公司方面已经向全国各大机场发送了行李协查电报,如果21天内再找不到,只有按照规定赔偿了。“整个民航总局就是这个规定,我们也理解对方的心情,但是不可能超越规定去做事情。”
范老先生夫妇的儿子从山西临汾赶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他表示不会接受南航的赔偿办法,他会要求南航给予精神上的赔偿,赔偿金最低10万元。
行李丢失赔偿标准
近十年未改
航空公司对旅客托运行李丢失赔偿的标准是,一公斤不超过50元。这个标准依据的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这一规定是1996年制定的,近十年来并没有随着物价的变化进行调整。
据《华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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