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因为违规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刚刚从去年“酸价超标”阴影中走出的“金龙鱼”食用油,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违规使用“免检”的金龙鱼山茶油已在北京家乐福、物美等超市全部下架。超市方面正与金龙鱼沟通,进行产品调换工作。
违规使用“免检”标志
事情缘起“金龙鱼”食用油生产商之一———广西防城港新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据当地媒体报道,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间,该公司在未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证书的“金龙鱼”牌山茶油、“金龙鱼”牌玉米胚芽油两种食用植物油塑料包装瓶上,违规使用了“国家免检”产品的认证标志。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9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责成该企业立即整改,纠正违法行为。但此后在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地区,仍发现有涉案的“金龙鱼”食用油打着“国家免检”产品的标志在继续销售。
问题油已紧急召回
“此次事件是公司对免检程序和概念的错误认识造成的”,针对产品被指违规使用国家免检产品一事,“金龙鱼”新闻发言人田元智回应说,“冒充”事件主要原因是与当地政府沟通不够,新海油脂2003年时向有关质检部门提供了“金龙鱼”牌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等产品送检,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免检证书,证书上面写的适用范围是“金龙鱼食用植物油”。“由于我们认为‘食用植物油’是一个品类的概括,而由‘食用植物’生产的山茶油和玉米胚芽油理应包括在内。”田元智说,在这种理解下,新海油脂在为山茶油和玉米胚芽油设计包装时,“错误地”把“国家免检”标志也做了上去。
据了解,新海油脂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往广西和云南等地,目前北京市场上仅有其生产的“金龙鱼”牌山茶油有售。田元智表示,在今年4月质检部门责令金龙鱼方面整改之后,金龙鱼作出了迅速的反应,对市场上流通的标志有误的食用油进行了回收。截至目前,共回收了“玉米胚芽油”6500箱,“山茶油”566箱零5瓶。接下来,他们还将全面回收存留在社会上的标志不当的产品,并对库存超范围免检标志进行全面销毁。新的去掉了“国家免检”标志的瓶签正在发送途中。
金龙鱼如是说
金龙鱼公司今天中午12点给本报发来新海油脂公司的最新声明,给此次事件定性为“超范围使用免检产品标志”。声明首先对此次事件给消费者、相关部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深表歉意。同时指出是“由于管理上的失误,导致了此次事件。但邱宝昌律师认为此事件不存在超范围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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