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朱尧平作有关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省审计厅对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省级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一些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它们涉及财政、城建、交通、水利、环保、信息产业、教育、社会保障、粮食、农田水利等多个部门和领域。报告点名曝光了一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政府部门。朱尧平说,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或正在进行纠正和整改,一些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少数触犯刑律的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
———部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未作预算收入。一是有12项应缴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和4项政府性基金余额158053.28万元未于当年及时缴库。二是省级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004年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年初余额为123958.21万元,当年征收126181.69万元,拨付支出144173.8万元,年末结余105966.09万元。三是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中有11个部门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未足额缴库。据检查统计,这11个部门当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为15668.81万元,实际缴库为5488.77万元,其余10180.04万元作为预算外资金直接列支或转入专户结余。这些都与财政部关于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
———收回的垫付借款未作当年财力。2003年中央财政扣江苏省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社社员股金专项再贷款本金33442万元。省财政厅将其中各市归还的12713.10万元挂账。这种做法,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关于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规定,少计了当年省级财力。
———部分预算支出未按规定拨付用款单位。2004年省财政厅安排国有企业改制专项经费2388.73万元,因企业改制尚在进行,其将该项经费拨入专户而未拨给用款单位。
———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04年,有62个单位在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225040.73万元时未列明核定的项目名称,造成预算外资金的性质难以区分。
———税收征管工作还不够到位。对24户企业的纳税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有12户存在问题,其中有的对企业延期缴纳税款未按规定认真审核,有的对企业申报资料没有认真核查而造成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不按时缴纳税款的行为,有的由于对企业的小税种未做鉴定而导致其漏缴税款。收支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决算不实,收支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在审计的10个部门中有9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将历年结余和当年收入挂往来3733.77万元,当年列支2126.5万元。有5个部门收入不入账或转移至下属单位和机关工会等521.26万元,3个部门及下属单位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共538.5万元,已分别支出360.01万元、332.3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职工福利和各市、县奖励费用等。还有6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通过预提支出、列支下属企业支出、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造成多列当年支出557.63万元。
———少数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闲置没有发挥效益。省信息产业厅未经批准将专项资金107万元转入省信息化投资公司,委托其对新华科技(南京)系统软件公司投资,其所属的省无线电管理局因机构改革和布点调整等原因,未按期实施计划建设项目,而将专项资金6023.13万元长期挂账未使用,没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水利厅所属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137.9万元;省委老干部局所属疗养院基本支出挤占专项经费115.94万元。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1826.6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挂账资金1346.22万元、当年收入480.43万元,还有1个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87.45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薄弱。5个部门少计固定资产11657.65万元,5个部门账实不符1571.33万元。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等2个部门对外投资4307.96万元未在账面反映。失业保险缴费
———通过对全省1125户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99601万元,少报参保人数12776人。有53个市、县(区),当年基金收支赤字,赤字总额为26309.15万元;有17个市、县发生新的挤占挪用436万元。基金征缴过渡性账户撤销工作进展也比较缓慢,到2003年末,全省共有应撤未撤基金征缴过渡户242个,滞留基金收入2376万元未及时解缴财政专户。中小学违规收费
———部分学校违规收费。各市物价部门自行审批收费项目8项,收费302.63万元;学校自立收费项目19项,收费572.25万元;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已取消项目未及时停止收费合计55.68万元。另外,收取捐资助学款问题依然严重,据对6个市的9所学校审计情况统计,2004年共收取2243.61万元。
———少数学校为多收费而超比例招收择校生。徐州市第五中学、常州市北郊中学超规定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分别达43.5%和30%,大大超出省规定的20%的比例;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的民办学校在秋季初中招生中,录取扩招生占招生人数的35.1%,也违反了南京市有关招生的规定。
———不少学校财务管理不严,存在违规现象。一些学校超范围收取、列支代办费或将代办费转作他用,不按实核算代办费的支出,代办费收取和结算不规范;少数学校收取的杂费和代办费未纳入财务大账,未开具合规票据,甚至将公款私存。
———举债建设、债务沉重。至2004年10月末,29所中小学校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余额达26101万元,当年仅银行利息就需要支付1288.18万元,办学成本增加,加大了学校的财务风险。农村公路建设
———在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达173476.66万元,有4个市的9个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却纳入省农路办调整计划获取省补助资金。审计抽查中还发现高邮市汤余路、佟桥路、外郎路和环镇路路面厚度不达标,至审计时尚未整改,省补助资金245.2万元未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减。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一是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不足。审计共查出市、县财政少配套资金10104.07万元,占配套计划的38.58%。二是少拨付资金。审计共查出有关部门及乡镇财政少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138.50万元,占应拨付总额的3.67%。三是不合规使用资金。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水利项目建设158.55万元,用于水利等部门事业支出142.54万元,超范围超标准列报建设支出84.56万元,借给乡镇财政和县水利局87.09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
———2001至2003年,部分市县共欠征污水处理费8947.59万元,少征排污费2202.42万元。有3个市和5个县的财政和环保部门未及时拨付排污费2950.26万元。2001至2003年间,3个市有2738.14万元污水处理费被挪用。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到2003年底,实际投资完成13.46亿元,仅占计划投资76.2亿元的17.66%,计划安排的80个项目有31个尚未开工。重点工程建设多计投资
———侵害农民和拆迁户利益,挤占、挪用、出借和不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京福、徐宿、锡宜三条高速公路沿线5县(市、区)共挤占、挪用和出借征地补偿款2699万元,京福、徐宿高速公路、苏通大桥沿线市、县(区)共有3897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未及时拨付。
———多计工程投资现象较为普遍。经对11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因不当支出、监理审核不严等导致多计工程投资1.38亿元、多结工程款1085万元。328国道江都段改造工程审计共核减工程投资3868万元,核减率达12.42%。有部分项目因设计有误、变更不及时、监理把关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1085万元。苏通大桥建设项目尚有1.22亿元资本金未到位。粮食购销企业弄虚作假
———虚报政策性亏损85628万元,虚报受灾粮损失9226万元,虚报陈化粮价差亏损6829万元,隐瞒收入、虚列费用等手段虚报亏损69573万元。15个粮食企业采取销售不开发票、货款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手段,将资金存放非法定账户甚至私存私放金额达409万元,由此造成少数企业资金被个人挪用、私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财政资金和挤占挪用企业资金,这些资金被截留和挪用,不仅使企业负担加重,而且也使企业亏损加大。快报记者赵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