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8月1日,中国大陆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等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近年来台湾水果一直都以正常的贸易方式进入大陆市场,但由于价格缺乏竞争力,销量很有限。目前正是台湾水果陆续进入采摘销售的旺季,为扩大台湾水果在中国大陆的销售,中国大陆单方面采取了这一优惠措施。目前,海关总署将公告上述15种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零关税水果的通关验放手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现行进口水果管理办法对台湾水果实施入境检验检疫。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5月初在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即将来访之际,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将对其中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大陆推出这一措施主要是从台湾果农利益考虑,本不应有什么问题,却受到台湾当局设限阻挠。该发言人强调,需要指出的是,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后在岛内可能衍生的一些问题,希望台湾主管部门能从台湾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着想,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昨天,商务部国际经贸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部研究员赵玉敏表示,对台湾地区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后,台湾水果价格竞争力将会增强,从而增加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量,最终让消费者购买到更为实惠的进口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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