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由美澳这两个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的国家牵头,并秘密协商近一年的新气候控制协议7月28日公布。
在正在老挝举行的东盟与对话国会议上,美国、澳大利亚与中国、印度、韩国和日本六国公布了这一旨在通过科技手段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非约束性协议。这一名为《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的新协议将建立在现存技术共享双边协议的基础上,也没有设定《京都议定书》那样对排减量的执行标准和特定时间表。据悉,新协议的六方定于今年11月在澳洲召开首次会议。
因此,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制约争议将分为欧洲主导的《京都议定书》和美国主导的“六国共同体”等两大体制。《京都议定书》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际协约,从今年初起生效。
不过,美国副国务卿佐利克表示,这项协定的目的是补充而非取代《京都议定书》。
开发清洁有效能源
协议签署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47.9%(2000年为准)。其中中国、美国、印度和澳大利亚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四个煤炭生产国。中国、韩国、印度在签署《京都议定书》当时被分类为发展中国家,因此截至第1阶段———2012年,这些国家不负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但2012年后必须履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
据新华社报道,中美等六国在声明中表示将致力于开发清洁有效的能源,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能源需求并减少温室效应以及大气污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声明计划设立相关机构以加强各国在能源效率、清洁煤炭、液化天然气等方面的合作,同时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声明还决定就各国在该领域达成的共识和实施措施制定具体的协定。
中国政府代表、中国驻老挝大使刘永兴在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关键是实现技术创新、转让,推广开展灵活务实的国际合作。他表示,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科技合作,协力解决能源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成功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不具约束力
28日公布的这一协议不具约束力,也没有制定执行机制,协议的要点是六国合作研究和发展污染程度较低的能源,包括更为清洁的煤、核能、风力、太阳能等以及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移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六国也将自行制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美国总统布什的高级顾问康纳顿指出,这份在外交高层长期协商努力下诞生的协议,“并非要求强制执行,而且是私人部门的投入”,以及分享增加能源效率、降低污染的科技。
对抗《京都议定书》?
据澳大利亚环境部长坎贝尔透露,美澳就该协议的秘密磋商已近一年。由于这份新协议是由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而备受谴责的美澳两国联手推出,因此也引发了媒体对于新协议将在未来扮演何种角色的普遍关注。
有环保人士批评说,新协议是美国企图在联合国将于11月举行旨在如何扩充《京都议定书》的蒙特利尔会谈之前分散国际社会注意力的工具。但美澳政府均已明确表示,这份《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不会削弱、更不会取代《京都议定书》。参与新协议的日本政府也表示,该协议将成为《京都议定书》的有益补充。
专家也指出,从声明中提出的六国将共同发展“可显著降低温室气体强度,同时促进经济成长的”新科技,这倒更像是一份贸易协议,其明显意图就是使美澳公司能进入亚洲市场出售他们的再生能源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技术。“协议由美国前贸易代表佐利克签署,签署的场合又是在老挝召开的东盟峰会。所以很显然,这并不是白宫做出的挑战《京都议定书》的努力,而是一项简简单单的技术协议,目的在于推动美国在该地区的贸易。”世界自然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的负责人汉斯·弗尔农说。王靓新协定与《京都议定书》比较非约束力
28日签署的《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不具约束力,也没有制定执行机制,协议的要点是六国合作研究和发展污染程度较低的能源,包括更为清洁的煤、核能、风力、太阳能等以及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移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六国也将自行制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强制性规定
而《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对各发达国家说来,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分别比1990年增加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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