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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担任职务 |
犯罪事实 |
1 |
1992年11月至1996年11月 |
牡丹江市副市长 |
在牡丹江制药厂向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市分行贷款、向黑龙江省粮食局借生产原料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两次非法收受牡丹江制药厂负责人苗胜国给予的美元5000元、人民币10万元。 |
2 |
1998年11月 |
绥化地区行署专员 |
在肇东宾馆经苗胜国介绍,接受哈尔滨金事达实业集团公司经理肖海鹏的请托,为其在青冈县开办养羊场提供帮助,并单独或伙同田雅芝两次非法收受肖海鹏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0万元。 |
3 |
1999年初 |
绥化地区行署专员 |
接受建筑承包商申佰臣的请托,为其承揽绥化地区广播电视中心工程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申佰臣给予的人民币200万元。 |
4 |
1999年9月 |
绥化地区行署专员 |
在绥化地区所属肇东市增拨拖欠养老金数额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肇东市市长吴连方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
5 |
2001年10月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明水县鑫源亚麻纺织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卫丰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在承揽黑龙江兰西亚麻纺织工业联合总公司对外招商项目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王卫丰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
6 |
2000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 |
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 |
接受绥棱县县长李刚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单独或伙同田雅芝三次非法收受李刚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美元1万元。 |
7 |
2000年3月 |
绥化地委书记 |
接受庆安县委副书记李俊宇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李俊宇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
8 |
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节前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青冈县委副书记苏吉禄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三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苏吉禄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4万元。 |
9 |
1998年春节至1999年春节 2000年8月 |
绥化地区行署专员 绥化市委书记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三次非法收受明水县县长吕岱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000元。 接受吕岱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吕岱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4万元。 |
10 |
2000年五六月份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兰西县县长周南方的请托,为其能够继续留任现职务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周南方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
11 |
2000年11月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兰西县委书记张国华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国华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
12 |
2000年11月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海伦市委副书记王学武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王学武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 |
13 |
2000年初至200年春节 |
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 |
接受肇东市委副书记高波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及留任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五次单独或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高波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9万元、美元2万元。 |
14 |
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节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绥化市财政局副局长田德臣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两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田德臣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美元5000元,并向田德臣索取美元5000元。 |
15 |
2000年七八月份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绥化市市政公用管理处处长张忠义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忠义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
16 |
2001年5月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铁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铁玉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
17 |
2001年5月至7月 |
绥化市委书记 |
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方晓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方晓光给予的美元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