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王文波 李京华)相邻两宿舍的同学因为晚上借水引发争执,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蒋晓峰在与同校学生的互殴中,用铁管尖刀将一名同学扎伤致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8日开庭审理了这起发生在大学校园的故意伤害案。
出生在吉林和龙市的被告人蒋晓峰今年21岁,是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4年10月26日晚,蒋晓峰在宿舍内与同校学生吴某因借水发生争执。之后,吴某纠集持木棍的郝某、关某、赵某等人,与持铁管尖刀的蒋晓峰殴斗。蒋晓峰用刀砍伤郝某、赵某(均为轻微伤),刺中关某胸部,致关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蒋晓峰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在法庭上,蒋晓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在叙述案发经过时,蒋晓峰说:“事发当晚,一个自称是隔壁寝室的人敲门进来打开水。但此人我们都不认识,态度却很蛮横,于是我就下床用力推他出去,我们两人随即厮打起来,后来被同寝室的人劝住。”
这位来借水的学生是与蒋晓峰同校的吴某,当天晚上为了泡方便面吃,到蒋晓峰所在的宿舍借水,因为没借上水又被推出来,气不过的吴某没过几分钟就叫了几名学生为他出气,几个人拿着木棍来到蒋晓峰的寝室。
蒋回忆说:“我让同寝室的同学把衣服都穿好,然后从衣柜里拿出铁管尖刀,想吓唬一下他们。后来寝室老师把他们叫走了,我把寝室门锁上了。”
然而事态并没有平息,一场同学间的互殴还是在大学生宿舍内发生了。吴某叫来更多的同学,把蒋晓峰宿舍的门砸了一个大洞,随即冲进屋内,在群殴中,蒋晓峰的铁管尖刀砍伤了两名同学,又扎进了关某的胸部。看到有人受了重伤,学生们都停了手。
据蒋晓峰讲,当时他见有一人躺在了地上,就让大家停下来,他也打电话给另外的同学,让他们送钱过来给伤者医治,而那把扎人的尖刀则被他擦干血迹后放到了宿舍阳台的纸箱内。
法庭辩论时,检察官在认定蒋晓峰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并就蒋晓峰如何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提出了看法和忠告。而辩护律师则认为,蒋晓峰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次参加奥数竞赛并获奖。其一向表现良好、没有劣迹,请求法庭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作最后陈述时,蒋晓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向被害人关某的家人深深致歉,他愧疚地说:父母把我养大成人,我还没有报答他们、还没有报答社会就成为罪犯,请求法庭给我一次洗清罪责、重新做人的机会。听到儿子的这番话,坐在旁听席上的蒋晓峰的母亲也泣不成声。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