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背施工材料,为了让滨城更美好,26岁的陕西青年游走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一栋居民楼的6层楼顶。然而,谁也没想到,他的一步登空,竟变成了与父母妻儿的阴阳两隔。令人感到痛心的是,由于雇佣他们的物业公司以签过《施工协议》为由不承担责任,不慎坠楼身亡的青年竟在停尸6天后仍未能得到安葬。
意外坠楼 摧垮一个家庭
这幕惨剧发生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小区。此前,由于有一场降雨,该小区的部分居民家中出现雨水渗漏的情况,于是负责这里的某物业公司雇佣了来自陕西的孙阳(化名)等3名维修工人。
7月23日8时许,孙阳与两名工友携油毡纸等维修材料登上了一栋居民楼的6楼楼顶。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他们并没有把这次任务看得很困难。3个年轻人在一起按照事先分工,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翻修工作。工作开始不长时间,另两名埋头干活的工友忽然听见一声惨叫,2人一回头,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刚才还在楼顶边缘干活的孙阳不见了!他俩当即反应过来——出事了!
一名工友回忆说,“当时楼顶大部分地方已经铺设了防水材料,不能行走,他们只留下一条不到30公分宽的小道穿行,而这条临时的小道就紧挨着楼沿儿。”工友分析,孙阳肯定是身背重物时脚底不稳掉了下去。
待众人赶到楼下时,只见孙阳倒卧在楼前的一片空地上,身上虽然没有血迹,但胳膊和腿却在抽搐,手边还有一卷油毡纸。数名过路的居民停住脚步在远处围观,一名好心的路人急忙用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经过医护人员的检查,孙阳已经死亡。随后,当地派出所民警也赶来调查。
事故发生后,孙阳的两名工友立即通知其家属。孙阳的父母、妻子带着他3岁的儿子,在其余几名亲属的陪同下千里迢迢地赶到了大连。当孙阳的亲属找到物业公司时,迎接他们的却是一扇紧锁的大门,和大门外贴着的一张《施工协议》。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份《施工协议》是出事后才贴出来的。
责任自负 引得家属不平
“我的儿啊,你死了6天不能闭眼,太惨啦……”昨天,记者再次来到了物业公司门前,见到的是令路人都为之动容的情景:孙阳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蹒跚学步的孩子围坐在物业公司门前,凄惨地哭泣着呼喊逝去的孙阳的名字。素不相识的周围居民听见哭声纷纷围上前来,红着眼圈劝说孙阳的家人不要过分悲伤。
记者在物业公司的门前,见到了张贴在墙壁上的,与孙阳“丧命工程”有关的《施工协议》。在《施工协议》第6条中注明“施工安全措施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于是,记者立即与甲方代表物业公司王经理取得了电话联系。王经理在电话中明确表态:“协议已经说得很清楚,乙方作为施工方出现任何事故都与我公司无关。目前,大连市甘井子区安全监督局已经介入此事进行调查,具体结果还没出来。”之后,对记者提出的物业办公室大门因何紧锁一事,王经理解释道:“这是员工暑期放假,并不是躲避坠楼事件……”
没了父亲的“小家伙”只认为爸爸出了远门。
安全意识 尚未深入人心
意外的发生,不仅让原本完整的家庭支离破碎,也给众人敲响了警钟。在高楼从事危险作业,本应做好安全措施,但是,当记者询问孙阳的工友有没有安全措施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经常干这个活儿,从来也没出过事啊,再说身上绑着绳子干活也不方便”。
在现场,记者问孙阳的父亲孙阳生前是否办理过人身意外保险,孙阳父亲摇摇头表示儿子生前没有参加过任何保险。如果孙阳参加了保险,也许事件将是另外一个局面。
由此可见,在从事高危行业的民工中间,对自身安全的漠视已经达到了非常惊人的程度,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人已经离去,贫困的家庭此时最需要的无疑是经济上的帮助,《协议》上的条款规定雇主一方可以不负担任何责任,那么,这是否是个有效的协议?孙阳的家属是否因此就不应得到任何赔偿了呢?(辽宁法制报王建舟 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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