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佳裕/谢明飞
本报讯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两名偷车贼在泉州市区幸福街中段作案时被群众围追,其中一人头部被打伤入院。
就此,负责此案处理的泉州市公安局临江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发现偷窃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公民应依法制止并报警,或扭送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不要为解恨解气大打出手,否则打人者也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目击者
偷车贼被追打受伤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闻讯赶到现场巷口处,见一辆灰色自行车锁被打开,围观者称两名窃贼当时正在偷这辆车,派出所已做过现场笔录。
记者看到,这条巷一头被围墙堵着,距自行车1米远的地面留有血迹。一旁的居民楼内两住户证实,小偷被追赶时见小巷被堵,慌不择路改从居民楼梯逃窜,结果在3楼楼梯处被抓获。记者随即上楼,见楼梯上有多处大面积血迹。
警方
小偷可抓不可打
据泉州市公安局临江派出所出警民警介绍,偷车贼在3楼楼梯处被殴打后,曾被人拖到巷口丢在路面,之后有人打了120,后被送到泉州正骨医院救治。
记者随后从该医院得悉,被打小偷口音为外省,年约35岁,头部多处创伤,入院时不愿说话,在简单包扎清创后,此人趁医护人员不注意溜走。
临江派出所副所长曾焕强说,尽管偷车未遂,行为人脱逃,但他们仍将循线调查。同时,他说,群众抓小偷应当鼓励,但是抓小偷不要打小偷,否则一旦小偷被打伤,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