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最多九人
江苏酝酿进行全省乡镇机构大调整。按照江苏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公开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试行)(讨论稿)》,该省将撤并一些规模较小的乡镇,逐步使全省乡镇总数下降到1000个左右。
《意见》规定,各县(市)乡镇行政编制,要以2001年市县乡机构改革后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为基数,总数再精简10%。原则上按5万人口以下乡镇行政编制30名左右、事业编制35名左右;5万—7万人口的乡镇行政编制35名左右、事业编制40名左右;7万人口以上乡镇行政编制40名左右、事业编制45名左右的标准掌握。乡镇现有编制数低于上述数额的,不再新增编制。为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江苏将减少乡镇党委副书记职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7—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4名。
《意见》要求乡镇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进行分类改革。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将生产经营性业务分离出来,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一般控制在5个以内。规模较大、财政状况较好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数量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7个。
今后,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对落聘人员,《意见》明确,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分流途径为提前退休、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可以采用县(市)域内余缺调配等途径分流安置。
据悉,江苏目前已确定新沂市、常熟市、泰兴市和宿豫区等先行试点,然后推广到该省各县(市)及下辖乡镇的区。
(黄益 字荣 信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