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一 为取铁证,警方三次提请司法鉴定
看点二 检方两次拒绝批准逮捕,理由何在?
31岁的泸州市纳溪区未婚女精神病人孙晓(化名),被医生徐友忠借输液、打针之机,多次强奸致使其怀孕,并于今年元月9日产下一女。5月5日,本报以《看病之机医生强奸漂亮疯女?》为题报道了此事。报道发出后,全国众多媒体转载,搜狐、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也强烈关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数万名网友跟帖讨论。
从5月5日到现在,快三个月了,事件进展如何?7月21日至23日,本报记者再次前往泸州纳溪区,追踪调查。
记者调查·成都
一直与孙家手机短信联系
报道刊发后,承受着各方压力的我们一直没有放弃,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一直关注、跟踪着事件的发展。其间,仅记者与孙晓哥哥孙大明之间的手机短信联系,就多达近百条。
孙家本来就贫穷,为应对各种难堪,孙大明夫妇不能再出去打工,孙家至此失去了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只靠种地和以前的微薄积蓄维持生活,连粮食也要向那些善良的邻居和亲戚借。节约每一分钱,对孙家都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和孙大明之间,最好保持长期联系的方法,就只有手机短信。不分时间地点,只要有任何一点新的进展,我们就相互联系、相互鼓励。
不间断的短信联系,让我们随时掌握了事件的动态。当得知纳溪警方已第三次向纳溪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徐友忠时,7月21日下午,本报记者再次出发,驱车赶往泸州。
记者调查·泸州
检方为何两次拒绝批捕?
7月21日晚,在纳溪区,我们从知情人士那里了解到纳溪区检察院前后两次拒绝批准逮捕徐友忠的缘由。
第一次,今年4月,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孙晓患有精神病”;法律能力意见是:“其被他人奸淫时性自卫能力消弱”。纳溪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批准逮捕。“‘患有精神病’,患有何种精神病?没说清楚;‘性自卫能力消弱’,消弱到何种程度也没讲明白。”4月5日,纳溪检方第一次将案卷退回了纳溪警方。
第二次,5月18日,纳溪警方再次将孙晓带到了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这次该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孙晓患精神分裂症,该病症呈持续状态,可时好时坏。”警方据此再次向检方提请批准逮捕徐友忠。检方再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给了警方。这次检方拒绝批准逮捕的理由是:“该病症呈持续状态,可时好时坏。那么,她和徐友忠发生性行为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是好的还是坏的?没说清楚。”
那么,第三次司法鉴定的结论究竟是什么?能被检方认可吗?我们决定向纳溪相关部门求证。
22日上午10时41分,我们来到纳溪区公安分局,未见到局长雷宏。拨通他的手机,他说:“孙晓案?我们还在侦查阶段。等一段时间,结了案再说。”
上午11时许,我们来到纳溪区政法委。政法委办公室的同志说:“我们不清楚具体进展,你们还是去检察院采访吧。”
上午11时15分,我们再次来到纳溪区检察院。就在这时,孙大明几乎是跑步过来,兴奋地告诉我们:“逮捕了!已经批准逮捕了!11点22分,检察院信访室的同志打电话通知我的!”为证实这个说法,我们来到信访室。打电话给孙大明的一位同志说:“是真的,我哪敢随便说?”我们想看看批捕的“内部文件”,但被拒绝。
记者调查·自贡
取得铁证 徐友忠涉嫌强奸
结论 孙晓无性自卫能力
在纳溪的调查,很多问题没得到证实。我们灵机一动,决定迂回到自贡调查,并顺利采访到了第三次为孙晓进行司法鉴定的三位专家: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专业精神病医院)院长、自贡市医学会精神专委会主任、四川省精神专委会委员、主任医师谭友果,以及魏庆平、陈茂娟。
谭友果拿出了编号为“自精司鉴2005—70号”的司法鉴定,那是一本厚厚的卷宗。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孙晓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病系持续病程。”“对法律能力的意见:被鉴定人在上述被他人奸淫时无性自卫能力。”
这个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讲,已“铁定”徐友忠涉嫌强奸孙晓!“法院开庭时如有必要,我们专家组将出庭作证。”谭友果说。
理由 完全符合规定标准
谭友果仔细阐述了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第一,依据的是警方的讯问材料、旁证材料,还有孙家的精神病家族史;第二,7月6日来鉴定时,孙晓有听幻觉、视幻觉,有被跟踪、被监视感,自知力缺失(即否认自己有病,对自己的病感无知觉)。这些完全符合‘CCMD-3’(即《中国精神分类诊断标准第三版》)规定的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特征诊断标准;第三,重点依据是孙晓母亲和邻居证实:去年3月开始,孙晓病情明显加重,徐友忠给她看病、输液,每次输液后她都睡着。因此,我们专家组一致认为:与徐友忠发生性关系时,属精神分裂症状。”
幕后 警方补充大量材料
谭友果说:“纳溪警方人士告诉我们,与前两次鉴定时不同的是,这次公安机关补充了很多材料,其中有很重要的证据。”案卷中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今年1月6日19时55分到21时30分,徐友忠在纳溪公安分局接受刑警七中队当时的负责人段明福等人的讯问时说:“我听本社人说过,她(指孙晓)有间歇性精神病,东跑西跑的,没嫁人。”谭友果称:这就证明,徐友忠明确知道对方是精神病人。
-最新动态
徐友忠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7月31日上午11时26分,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刑志奇处得到证实:7月28日,徐友忠因涉嫌强奸精神病患者孙晓,已被公安机关逮捕,现羁押在泸州市公安局看守所,等待法律审判。
目前,孙家生活更加困难。婴儿一直是孙大明的母亲和妻子在抚养。孙大明说:“徐友忠不管。孙晓以前有很长的头发,剪下来卖了105元。徐友忠强行拿走52元,说是刚生孩子时徐家花了的钱要还。”孙家已请了民事代理人,将向徐友忠提出附带民事索赔。本报将继续关注“孙晓案”,直到最终结果出来。
-记者手记
捕与不捕之间
徐友忠终于被逮捕了。从他第一次被警方刑事拘留到最后被逮捕,这其间经历了太多,包括时间的跨度,包括孙晓家人的辛酸,包括媒体的坚守,也包括警方辗转两地、三次提请司法鉴定,更包括检方的两次拒绝批准逮捕和最终批捕。
在这次历时三个月的“孙晓案”调查中,我们听到当地执法部门经常有人提到“佘祥林案”:“我们不想把这案子也办成冤案”。因此,为了孙晓及其家人的公道,警方前后三次提请司法鉴定;为了不让徐友忠蒙冤,检方一次次拒绝批捕。这一次次反复的过程,体现了我们国家的司法,正向着更文明、更准确的方向进步。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记者曹笑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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