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大陆自2005年8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鲜水果实施零关税。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今天就这15种水果进口时所需办理的手续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说,除了正常贸易所需要提供的通关单证和通关手续外,由于这次零关税措施是大陆单方面宣布实施的,因此,为了确保享受零关税的水果确实来自台湾,海关总署第一批认可了台湾地区11家目前已在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进口商需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提交这11家机构和民间组织中任一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文件。
另外一个就是规定了运输要求:只有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或者经过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台湾水果才能享受零关税。有关转运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了两岸间目前的运输实际情况基础上作出的专门安排。对于通过上述地点转运的,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以台湾地区为启运地的运输单证。
该负责人还表示,海关总署已于7月29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上述15种享受进口零关税的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通关验放手续。为了方便台湾零关税水果通关,海关总署已制定六大便利措施,主要包括:开辟专门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设立临时进出口的专用查验窗口;台湾水果可实行提前报关及时办理通关手续;实施网上支付加快通关的速度;对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免查验;节假日、周末可以预约海关24小时加班;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合作。
各地海关也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制定了相应措施,保障台湾台湾零关税水果顺畅通关。实际上,如果采用空运方式,台湾地区水果,最快可在当天就可到达祖国大陆办理通关手续,速度非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