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刘政)企图用100元假钞付车费,还手持假“警备纠察证”要求司机打折,被司机拒绝后,竟然抢走司机找回的90元。何某在人赃并获后还拼死抵赖,并挥拳殴打司机。近日,天河区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何某今年23岁,四川省西充县人。据其供诉,2004年8月7日凌晨4时许,何某乘搭被害人刘某驾驶的出租车来到天河区长腰岭。在付车费时,何某叫司机先拿90元出来找零,自己则准备拿100元假钞付款,其间何某还亮出假的“警备纠察证”要求打折。当拿到司机找零的90元后,当地治保会的两名队员恰巧经过,何某做贼心虚,立即打开车门逃走,不料却窜进了一条死胡同。见无路可走,何某又拿出他的“警备纠察证”,自称是广州警备司令部的纠察。治保队员哪里会信他的鬼话,立即把他抓住。这时,司机刘某也匆匆赶来,抓住何某让他还钱。谁知何某依然嘴硬否认抢钱,还一拳打在刘某的头上。
近日,法院认定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为企图毁灭证据又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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