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8月2日电记者李战吉、段欣江报道:日前,甘肃全省各界人士期盼已久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经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这标致着甘肃省第一部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这部地方性法规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将为推进甘肃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12年来,由于其中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在指导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立法12年来,全国先后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或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在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2001年被省人大列入当年立法计划,经过省人大和省红十字会6年的不懈努力,在有关部门、单位和法律专家学者的支持、帮助下,今天,甘肃省各级红十字会有了自己的地方法规,这部法规在健全我省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依法开展工作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颁布为甘肃省红十字会今后更好地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创造了新的发展契机,是甘肃省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红十字会是国际性人道主义救助团体,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社会中对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甘肃省红十字会成立20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人道主义关爱和救助活动中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甘肃和谐社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